
离婚***律师费该谁出价格合理
离婚需要交多少费,应由谁交?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婚姻走到尽头,如果婚姻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地协议离婚,那么只能是通过离婚。离婚程序比较复杂,所耗费的时间金钱也比较多,例如离婚需要缴纳一些费用的,那么,离婚需要交多少费,应由谁交?咨询:离婚需要交多少费,应由谁交?律师事务所解答:根据《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受理费。一方下落不明前夫妻感情确已的证据从实践中反应的情况来看,当一方下落不明时,另一方提出的证明一方下落不明前夫妻感情确已的证据,因未经相对方到庭质证,而使在是否采信的问题上进退两难,破与不破往往是法官综合评价的结果。除了上述一方下落不明前夫妻感情确已的情形之外,还需考虑的一点就是,单纯一方下落不明的状态本身是否构成感情确已。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3款“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准予离婚。”之规定,不区分一方失踪的原因以及对另一方的影响,只要下落不明达到宣告失踪的年限且被宣告失踪这一客观条件成就,则就可认定感情确已。什么情况下应准予离婚?离婚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一种是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离婚协议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即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只能通过向离婚,而准予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彻底,已无和好可能。那中什么情况下应准予离婚,相应的证据材料应当如何收集呢?《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