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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证模式:本实施规则规定的基本认证模式,是以生产企业诚信自律、有效管理、稳定生产为前提,基于产品的固有安全风险特点和生产企业普遍采用的生产工艺确定的认证模式。证机构应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的要求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增加认证要素,以确定认证委托人所能适用的认证模式。2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是工厂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而形成的文件化的规定。基本模式:型式试验获证后监督。摩托车乘员头盔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按照生产一致性检查方式进行;获证后监督方式为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生产或口岸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三种方式之一或各种组合。4认证单元划分:原则上,同一生产者(制造商)、同一生产企业(场所)生产的在头盔种类(A类盔和B类盔)、壳体材质、缓冲层材质三方面没有显著差异的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应划分一个认证单元;现在市面上的摩托头盔主要分4种:全盔、3/4盔、半盔、上掀式盔,市民可以根据天气、出行的实际情况,选择匹配头盔。单元划分原则由认定认证机构结合产品风险、企业状况等因素在实施细则中予以规定。2.2工厂按照实施规则制定认证产品必要的试验或相关检查的内容、方法、频次、偏差范围、结果分析、记录及保存的文件化的规定。以及按照认证标准识别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和关键制造过程、装配过程、检验过程并确定其控制要求。对于不在工厂现场进行的必要的试验或相关检查以及控制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和关键制造过程、装配过程、检验过程,应在计划中特别列出,并说明控制的实际部门和所在地点。认证标准中对生产一致性控制有规定的项目,工厂的控制规定不得低于标准的要求。2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者检查内容:认证机构应在认证实施细则中制定生产现场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的内容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