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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费用服务为先
劳务派遣的优点:“你用人,我管人”是人才派遣制的又一个显著特征。人才派遣制的用人模式实际上形成的是三种关系.也就是以人才派遣机构为中间行为主体,形成的派遣机构与被派遣人才之间的隶属关系、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以及被派遣人才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其目的是减少企业固定员工,增强企业面对风险时候的***应变能力和人力资源的弹性。很显然,用人单位对人才只管使用和使用中的工作考核,剩下的一切管理工作,包括工资薪酬的发放、社会***的代收代缴、合同的签订、续订和解除,相关问题和争议的处理、日常一系列的人事管理等,全部由人才的派遣机构负责。这样,用人单位用人,派遣机构管人,这种用人模式对用人单位来说省了很多事,减少了大批因管理工作带来的工作量和相关的麻烦。可以使用人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能够更专心于事业的发展和企业的生产经营。劳务派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起新型的劳动关系2.劳务派遣不仅保证了派遣员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可节省用工单位招聘员工的各项费用,如场地租用费、广告费等;同时也避免用工单位自行招进不符合要求人员造成的损失和处理的麻烦。3.实行劳务派遣可以节省用工单位劳动力;用工单位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随时要求派遣机构增减派员,有利于用工单位用人的灵活性;也可使用工单位从繁杂的劳动保障事务中解脱出来,有利于用工单位集中精力抓好生产经营。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行政***,制定本规定。解读:本条明确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制定***依据,属于套话,无实质意义。但我国涉及规范劳务派遣关系的主要依据确实只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