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专利侵权询问报价
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一项被***的欧洲专利可以在被指i定的***生效,并且如果指i定了7个***即被视为全部指i定所有缔约国。截至目前,欧洲专利条约缔约国有英、法、德等30个***以及阿尔巴尼亚等6个延伸国。延伸国不是欧洲专利条约的正式签约国,但是通过与欧洲专利局达成的协议,一项欧洲专利申请事实上可以包括延伸国。目前申请欧洲专利可采取两种途径:通过巴黎公约和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向欧洲专利局申请。巴黎公约途径是指,在本国申请后,在在先专利申请日(即优先权日)起12个月届满前向欧洲专利局(EPO)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受优先权的待遇。PCT是有关专利申请的国际条约。根据PCT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PCT途径递交国际申请,指i定向***几乎所有***(包括欧洲专利局)申请专利,可以将优先权期限从12个月延长到30个月向其成员国申请***专利。巴黎公约的原则在工业产权保护方面,公约各成员国必须在***上给予公约其他成员国相同于其该国国民的待遇;即使是非成员国国民,只要他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内有住所,或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亦应给予相同于该国国民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规定凡在一个缔约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可以享受自初次申请之日起为期6个月的优先权,即在这6个月的优先权期限内,如申请人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申请,其后来申请的日期可视同首i次申请的日期。优先权的作用在于保护首i次申请人,使他在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样的注册申请时,不致由于两次申请日期的差异而被第三者钻空子抢先申请注册。发明、实用新型和工业品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人从首i次向成员国之一提出申请之日起,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发明和实用新型为12个月,工业品外观设计为6个月)以同一发明向其他成员国提出申请,而以第1次申请的日期为以后提出申请的日期。其条件是,申请人必须在成员国之一完成了第1次合格的申请,而且第1次申请的内容与日后向其他成员国所提出的专利申请的内容必须完全相同。***性原则申请和注册商标的条件,由每个成员国的该国***决定,各自***。对成员国国民所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不能以申请人未在其该国申请、注册或续展为由而加以拒绝或使其注册失效。在一个成员国正式注册的商标与在其它成员国--包括申请人所在国--注册的商标无关。这就是说,商标在一成员国取得注册之后,就***于原商标,即使原注册国已将该商标予以撤销,或因其未办理续展手续而无效,但都不影响它在其它成员国所受到的保护。同一发明在不同***所获得的专利权彼此无关,即各成员国***地按该国的***规定给予或拒绝、或撤销、或终止某项发明专利权,不受其它成员国对该专利权处理的影响。这就是说,已经在一成员国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在另一成员国不一定能获得;反之,在一成员国遭到拒绝的专利申请,在另一成员国则不一定遭到拒绝。强制许可专利原则《公约》规定:各成员国可以采取立法措施,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核准强制许可,以防止专利权人可能对专利权的滥用。某一项专利自申请日起的四年期间,或者自批准专利日起三年期内(两者以期限较长者为准),专利权人未予实施或未充分实施,有关成员国有权采取立法措施,核准强制许可证,允许第三者实施此项专利。如在第1次核准强制许可特许满二年后,仍不能防止赋予专利权而产生的流弊,可以提出撤销专利的程序。《公约》还规定强制许可,不得专有,不得转让;但如果连同使用这种许可的那部分企业或牌号一起转让,则是允许的。专利制度是科技进步和商品经济发达的产物,它是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制度。中国历史i上第1部专利法典于1944年5月29日由中华民国***公布、1949年1月1日实施,现仅在台湾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85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专利法,建立了专利制度。专利法是实行专利制度的***依据,是***制定的解决有关发明创造权利归属问题和推广利用问题的***。有资格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是:③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②职务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属的单位,③协作或者委托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④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必须符合一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