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能效指令介绍及释疑
众所周知对于特定范围内的电子产品在申请CE认证时,除了需要满足相应的LVD、EMC等适用指令外,还需要满足对应的ErP能效指令。对于具有待关机功能的电子产品(含家用及商用),ErP实施措施早在2009年就已发布(EC1275/2008),但由于该实施措施包含的产品范围很大(见本文第二部分),引用标准较多,所以很多细节要求以及测试方案并没有在实施措施中体现,虽然欧盟***会后来又补充发布了该实施措施的指引文件来进行解释和澄清,但很多制造商仍然对一些细节要求不清楚。为了使广大客户详细了解此指令实施措施,特将定义的产品要求及范围、测试标准、能耗要求及细节事项等列出如下,以供参考。一、实施措施及产品定义实施措施为:待关机产品(EC)No1275/2008指令中定义的产品范围:①在市场销售并供***终用户使用;②属于实施措施附录I所列的产品;③需要从市电取电才可操作;④电压在250V或以下的家用或办公用电子电气设备。二、产品范围在实施措施文件附录I中所列的产品都在范围内,主要有:①家用电器:洗衣机、微波炉、电烤炉、咖啡机等。②信息技术设备。③消费类电子产品。包括收音机、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家庭影院、其他音视频设备。④其它电子产品,如***具、体育设备、手持游戏机等。Standbymode(s)待机模式是指设备连接主电源,但仅提供“重新***”和/或“信息或状态显示”功能。Offmode关机模式是指设备连接到主电源但不提供任何功能的运行状态,包括仅提供关机模式的指示,或仅提供用以确保欧盟电磁兼容指令要求所必须的功能的状态。三、测试方法标准测试方法主要采用标准为:IEC62301:2005《家用电器待机功耗的测量》IEC62087:2008《音视频设备功耗的测量方法》其中IEC62087:2008标准中对电视机、录像机、STP、音频设备及多功能设备等产品的能耗测试方法有详细的规定。四、细节及注意事项待关机产品申请ErP认证时,需要特别留意如下事项:1.各电器产品的零部件不在该条例的管理范畴。2.在范围内的产品,除非产品预定不适合有待机/关机功能,否则在插电状态下,所有产品都应具有关机和/或待机模式或达到功耗要求的其它模式。3.对于ITE设备,实施措施包含的是在家庭环境中使用的设备,如EMC指令中的B类ITE设备,A类ITE设备不在本指令内。4.带有低压外部电源(EPS)的家用和办公用设备不在本指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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