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养殖场***赔偿方案咨询了解具体***技巧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
养殖场***赔偿方案养殖场***赔偿方案“外嫁女”有几种常见的情形?一、农村女嫁农村男外嫁女嫁农村男,这种情况是***为常见的。农村女没有迁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也没有给外嫁女分配土地或土地补偿费的,应当认定为外嫁女仍旧是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遇到***时,应享有与其他被征收人(村民)同等的待遇。二、农村女嫁城市男外嫁女嫁入了城市男之后,实践中从保护外嫁女的权利出发,认为只要外嫁女没有将迁入男方,则应认定外嫁女仍然享有原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但若外嫁女自愿将迁入了男方,应认定其丧失了原集体经济***的成员资格。因此,如果仍保留在原集体经济***,原集体经济***在遇到***时,应将外嫁女纳入需安置的农业人口,享受与其他被农民同等的补偿、安置政策。三、丧偶或离婚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原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妇女离婚或丧偶后,其迁回原籍生产生活的,且在其他地方不再享有相关权益的,一般视为该集体经济***成员。因此,如果迁回原集体经济***的,原集体经济***在遇到***时,享有与本村其他被征收人同等的待遇。养殖场***赔偿方案养殖场***赔偿方案养殖场***赔偿方案目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养殖场清理,主要有两种方式,这两种情况下,补偿方式也会有一定的差别一种是异地搬迁,即将养殖场搬迁出“禁养区”范围之外,到***划定的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会予以养殖场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以及养殖场搬迁补偿等;第二种则是直接拆除,即将养殖场直接拆除,并不会为养殖户重新划定养殖区域。在补偿方面则只会予以存栏禽畜的出清的补偿、建筑物补偿、附属设施补偿等。禁养区养殖场的法定***流程1、办理用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方案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审查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审核。4、审核与批复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审核。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所在地进行公告。6、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情况,拟定补偿、安置方案。7、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关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8、补偿安置的实施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怎样划分禁养区首先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陆域范围。已经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按照现有陆域边界范围执行;未完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各类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法确定。其中,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要求以及***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其次是自然保护区,包括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按照各级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第三是风景名胜区,包括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及省级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按照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其中,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第四是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兼顾城镇发展,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第五是依照******规定应当划定的区域,******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在实践中,对于养殖场的***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流程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划分禁养区时,应当结合当地城市建设规划的总体意图来进行,并需要做到向当地的居民进行公示,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居民的监督,避免发生***适用错误或者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