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申请的行业须知“本信息长期有效”
独占许可独占许可(ExclusiveLicense),是指许可方(专利权人)授予被许可方(受让方、接产企业)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技术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专利权人)不再将该项专利技术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许可方(专利权人)本人也不能在上述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技术。??独占许可合同是出让方给予受让方在合同规定的地区内有使用某项商标,或者某种技术制造和销售相关产品的独占权。??合同规定的地区必须是出让方和受让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的,不能是单方的意愿。这种地区可以是一个***或几个***,也可以是一个特定的区域,例如日本、欧盟***或东南亚地区等。独占许可合同一经签订,在合同有效期内,出让方不得在合同规定的地区内向第三者出售同一种技术的许可,出让方自己也不得在这一地区内使用该项技术制造和销售产品。受让方不仅有权在这一地区内出售该项技术的从属许可合同,而且有权对侵权行为起诉。??独占许可合同中转让的可以是专利技术,也可以是专有技术,还可以是商标的使用权。这种许可合同实际上就是出让方和受让方双方划分该项技术或商标在国际市场上的势力范围的协议。在约定地区内如有客户要向出让方订购该项产品,出让方也无权销售,必须将客户的订单转给受让方,让受让方销售。也就是说,出让方已将自己在这个地区的销售市场也转让给了受让方。当然,出让方授予受让方独占许可时,向受让方索取的特许权使用费要比普遍许可合同的高得多。??根据国际许可证贸易工作协会(LES)公布的资料表明,独占许可合同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要比普通许可合同高66%——100%,日本许可证贸易工作者分会也对独占许可合同和普遍许可合同的提成率进行了专门研究,认为独占许可合同的提成率一般要比普遍许可合同高20%——50%。目前,独占许可合同的形式在日本、美国和西欧地区使用较为普遍,这些***实行的是自由市场经济,产品可以自由竞争,受让方愿意出高价以独占许可合同的形式获得***技术,以便垄断合同产品的销售市场,独霸一方,获得高额利润。马克曼程序马克曼程序产生于美国判例法。马克曼程序中做出的马克曼命令,是审理专利侵权***的美国法官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确定其保护范围的***裁决。由于确定权利要求的含义,几乎就决定整个案件的命运,因此这是一步必走程序。在马克曼程序中败诉的当事人,不能单独就马克曼命令提起上诉,只能就根据马克曼命令做出的***提起上诉。被告在马克曼程序中获得胜诉后,往往会要求法i院不再开庭审理专利侵权问题,直接宣告被告不侵权,并驳回原告的***请求。法i院一般会支持被告的动议,并做出对被告有利的不审即判裁决。马克曼程序规则??新的判例法和法i院指南已经大大拓展马克曼程序使用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使之成为一个复杂、完备的***程序。在“PSC计算机产品公司诉Foxconn国际公司案”中,美联邦巡回上诉法i院明确规定,除非有特别例外的合理借口,法官必须用通用词汇把专利权利要求解释为相关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的形态,并重申了优先使用专利说明书、专利审查文件等内部证据解释权利要求,另外也可使用词典、***、证人证言等外部证据补充解释权利要求的原则。乔治亚州北区的联邦地区法i院、加州北区的联邦地区法i院、德克萨斯州东区的联邦地区法i院等颁发了书面的马克曼程序指南。??在马克曼程序中胜诉的一方往往会向法官提起不审即判的动议。例如,被告在马克曼程序中胜诉后,往往会要求法i院不再开庭审理专利侵权问题,直接宣告被告不侵权,并驳回原告的***请求。法i院一般会支持被告的动议,并做出对被告有利的不审即判裁决,从而了结专利侵权***。??驳回的可能性??就从案件驳回的可能性来说。在美国联邦法i院的区级法庭中,一般***在上诉时被驳回的可能性是2%-10%;相比之下,专利***在上诉是被驳回的可能性是34%-42%。换句话说,专利***在区级的胜诉与否并不代表其***终结果。在从联邦巡回法i院的决定来说,马克曼的目的也未达到。在Phillips(Phillipsv.AWHcorporation)一案中,上诉两次结果迥异。在363F.3d1207(2004)中,被告胜诉。其原因是联邦巡回法i院用了科罗拉多区法庭的马可曼定义:“Baffle的定义只限于锐角或钝角,而被告的产品是直角。而在其后的415F.3d1303(2005)决定中,联邦巡回法i院做出了截然不同的结论,其结果是Baffle的定义也包括直角,被告败诉。此后,专门用于解释专利权利要求的***程序——马克曼程序逐渐在美国各联邦法i院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