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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冠疫情较为严重这样一个特殊的大环境下,企业复工需要满足的条件非常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郑州地区企业复工都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吧。依照《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10号)》的规定,所有拟复工企业和工程均要落实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主体责任,纳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案。复工复产方案应当包括本企业疫情防控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疫情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等内容。(二)备齐疫情防控物资。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2周的口罩、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并建立库存和使用台账。(三)落实从业人员管控要求。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安排对到过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实施制定错峰返岗措施,坚持体温筛查,做好健康防护,杜绝聚集性活动。(四)执行公共场所防疫措施。生产经营场所、施工场地和生活区实施封闭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清洁和消毒;食堂要具备提供盒饭的能力,避免集中就餐。【郑州安博】所有律师都具备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以确保能够为广大客户解决多方面的法律难题。针对这次疫情期间企业复工问题,律所也为广大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文件,解答企业关于复工的诸多问题,包括人们非常关心的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如果您需要的话,欢迎您联系我们!我们都知道,在现在这样严峻的疫情形势下,员工在返岗前,一般都需要进行居家隔离观察,那么员工在隔离期间/观察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根据《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在2020年1月24日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患者、疑似、密切接触者应被隔离、隔离观察等隔离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的患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郑州安博】在此疫情期间,已经陆续收到了超过3,000个法律问题咨询,并一一进行了回复。考虑到企业在实操过程中遇到的诸多疑惑和问题,我们律所联合laKingdom法盟,综合了全国各地几十家律所在“新冠疫情”期间的服务经验,对各地政策进行了深度解析,并通过线上微课、实时答疑的方式,为企业Boss、HR累计超过10000余人次普及疫情期间企业用工问题的合规处理与指引。在疫情严重的前提下,企业不可以提前复工,因为这不仅是对员工健康不负责任的做法,同时也违反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企业提前复工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罚款甚至刑事处罚。依据《防治法实施办法》第7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请同级政府批准,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郑州安博】具备多个领域的精英律师,能够为多个行业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包括劳动争议法律服务方面。在现今的形势下,相信很多人对于人力资源这方面都有着比较多的疑问,您可以致电郑州安博进行详细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周口劳动争议法律服务电话-巩义劳动争议法律服务-【郑州安博】由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市安博(郑州)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合同审查,婚姻家事,知识产权,劳动与社会保障,政府采购与招标”等业务,公司拥有“北京安博”等品牌。专注于法律服务等行业,在河南郑州有较高知名度。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周主任。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郑州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公司人力资源文件管理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