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约责任认定咨询服务介绍 一手楼买卖合同律师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c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虽然虽然***类***安置房交易受到限制,但在实际生活当中,由于***安置房与普通商品房之间通常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因而在民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安置房交易市场,甚至出现了批量收购此类房屋然后再转卖牟利的“***”。案情摘要吴某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同时郑某与吴某签订协议,内容为吴某购买的2套住房实际为郑某所有,因郑某无户A口不具备购买条件,以吴某名义购买,实际付款人是郑某,吴某对房屋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风险。虽然买卖双方先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款项及房屋交接手续,五年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做法并未违反***规定,属于合法行为;那么在这漫长的5年内,极有可能由于房价的上涨导致卖方在巨大利益面前违约,侵害买方的权益。针对第二类***安置房,相比较而言就安全很多。但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说对于买方来说,买房的过程还不可以大意。当事人没有提出调整的申请,因此法A院不应对违约金主动予以调整。买房需要注意***安置房是否取房屋权属证书,若没有的话,人***c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安置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若有的话,就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效力相当。除了这两种情况,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安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这时法c院一般视为买卖行为有效,买方可以向法c院请求要求强制过户。广州荔湾区擅长办理房产官司的律师事务所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征A地***补偿***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房主拖欠房贷的房子还能买吗?咨询:我***近看中一套房子,房主急于出手。我们了解后得知,他已经半年没还***房贷了。请问律师,这样的房子能买么?律师解答:如果房屋出卖人没有将房屋贷z款还清,则该剩余的房屋贷z款应由出卖人承担,可以从购买人***的房屋总价中扣除。在本案中,你作为买受人,应当调查清楚出卖人尚欠***的贷z款余额,并了解其为何半年没有偿还贷z款以及因其没有按期偿还***贷z款而需要***的罚息或违约金数额。广州借名买房争议请律师借名买房风险咨询广州借用他人名义买房,被借用人反悔想占房怎么办?案情摘要吴某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同时郑某与吴某签订协议,内容为吴某购买的2套住房实际为郑某所有,因郑某无户A口不具备购买条件,以吴某名义购买,实际付款人是郑某,吴某对房屋不享有权利也不承担风险。同时因该房屋在吴某名下,为了出租经营该房屋,吴某出具委托书。后吴某出具了委托书给郑某。后房管局向吴某颁发了房产z证。除了这两种情况,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时***安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但发生争议时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而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这时法c院一般视为买卖行为有效,买方可以向法c院请求要求强制过户。因双方发生争议,郑某向法A院起诉,要求确认上述房产归其所有。***中郑某提供了吴某名义的存z折,购房发z票原件,明确陈述了贷z款***及每月还款的情况,吴某对付款的时间、数额、地点不能陈述,对存z折开z户日期也陈述错误。吴某认为购买了房屋,取得了产权证书,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双方属于债z务***,不能对抗吴某取得所有权。该房到底归谁所有?法A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取得产权证书,可以推定是权利人,但是依据双方的协议、发z票等证据,可以证明吴某取得上述房屋所有权系受郑某的委托,郑某享有事实上的所有权,郑某有权要求吴某注销产权登记,将房屋变更登记至郑某名下,遂确认房屋归郑某所有。律师讲法:根据《物权法》第17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的证明。该证书是权利的外在表现形式,只具有推定的证据效力,与实际权利状况不一定完全吻合。郑某一直持有该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该证上的使用者及相应地籍档案材料中土地使用者均经涂改为“郑某”。原告认为该权属证***载的权利人错误,对该不动产主张权利的,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才是真正的权利人的,应当否定不动产权属证***载的权利人的权利,支持原告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