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污水处理装置
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属IMO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海洋污染公约《MARPOL73/78》附则IV的关键设备。现行的排放标准和性能试验准则是1976年12月3日颁布的MEPC.2(VI)决议(称为老标准),本系列装置遵守2006年10月13日颁布的MEPC.159(55)决议(称为新标准),公约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凡是吊装到不论新老船舶上的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都应满足新标准的要求。汇总各种规则和排放标准如下:IMO老标准IMO新标准USCGAlaskaTSS(mg/l)503515030BOD5(mg/l)5025无要求30COD(mg/l)无要求125无要求无要求大肠菌群(个/100ml)25010020020PH6~96~8.5无要求6~9余氯(mg/l)尽可能低<0.5无要求10型式试验天数,(天)10101030SWCM型膜法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利用活性污泥、接触氧化和膜生物反应器MBR的处理原理消解有机污染物质。MBR能达到***、彻底和干净地处理污水,使排放水满足IMO新标准和其他更严酷的要求。本装置为专利产品,具有自主创新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