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代理出口印度尼西亚的FORM E,东盟FORM E
价格:25.00
问:货物出口到印度尼西亚可以办理什么类型的产地证书呢?答:可以办理CO或者东盟优惠原产地证FORME,目前所有的客人都选择办理这种,国外客人在清关时可以少缴税费,降低成本,但是必须及时办理。问:那么,有没有办理的时间要求呢?答:可以提前办理,或者在开船后7天内办理,过了7天就要办理后发证书了。问:我们企业自己可以办理吗?答:如果你们有进出口权,并且在商检局开通了办理产地证业务就可以。目前客人基本上是选择代理来办理,时间短,费用低,减免了企业培训人员方面的支出,还有经验不足带来的麻烦。东盟证全称: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叫FORME(简称FE)中国出口东盟***的产地证!《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亚、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终削减为零。老挝、***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FORME证书填制***栏:填写出口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该出口人必须是在我局登记的公司。出口人代理其它公司申报可在其名称、地址后加打“ONBEHALFOF(O/B)”、“CAREOF(C/O)”或“VIA”然后打上被代理公司的名称(或地址)。被代理公司含境外名称、地址的不得申报。第二栏:填写收货人合法的全称、地址和国名。***终受货人不明确时该栏可以填写“TOORDER”。第三栏:填写离港日期、运输工具号和卸货港。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运输工具号不祥可简单打运输方式,如:“BYSEA”或“BYAIR”。根据需要可简单加打运输路线,如:“SHENZHENVIAHONGKONG”。卸货港必须是东盟各国的港口。第四栏:进口国海关在该栏注明根据协定是否给予优惠。第五栏:该栏可填写货号编号或留空。第六栏:填写包装上的运输唛头及编号。唛头上不得有境外制造的字样。不得填写“见提单”或“见***”等。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将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五到十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依此类推。第七栏:列明每种货物的详细名称,并使其能与***上的货名及H.S.编码上的货名相对应。注明包装数量及包装方式。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BULK)”或“裸装(INNUDE)”。唛头上注明是挂装的衣物,可打总“件数(PCS)”。对应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第八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准。(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二)如货物含进口成份,其国产价值成份≥40%,填写国产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三)货物含进口成份,中国—东盟自贸区累计价值成份≥40%,填写该累计价值的百分比,例如:“45%”。(四)产品符合特定原产***准,填写“PSR”。第九栏:填写货物数量的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应依据***所列的销售单位为准。如:“公斤”、“台”、“件”、“双”、“套”等。填写货物的FOB价值。第七栏的品名、H.S.编码、第八栏的原产***准及第九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第十栏:填写***号,***日期。第十一栏:填制申报日期,申报员签名,加盖公章。第十二栏:填制签署日期,由经***的签证人员签名,签证机构加盖“FORMA”字样的签证机构备案***。五、后发证书的签发货物出口十天后申办的证书需按后发***理。后发证书签证要求按普惠制后发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十二栏上方加盖“ISSUEDRETROACTIVELY”***。六、更改证书的签发证书签发后出口人发现证书错误可对证书进行更改申请。更改证书签证按普惠制更改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七、***证书的签发证书被盗、遗失或损毁,出口人可******。办理时需提供原证书正本的复印件或第四副本,同时提供相关的商业单证的复印件,如提单、报关单。证书签发后需在证书第十二栏上方加盖“CERTIFIEDTRUECOPY”***。八、证书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九、直运规则产品运输必须符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直运规则。经香港、***转口至东盟各国的货物,在获得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后,出口人可持上述证书及有关单证,向香港、***中***验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十、出口人声明每批货物的船上交货价格不超过200美元,则无需办理产地证。出口人向进口国海关简要声明即可。离岸价不超过200美元的邮递品也应照此办理。十一、其它签证要求其它签证要求按普惠制证书的签证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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