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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独占实施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因此,产品发明专利权人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具体包括对专利产品的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方法发明专利权人享有的独占实施权,除了指该专利方法的排他使用权外,还包括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享有的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和进口权。这里的许诺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陈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意思表示。??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可见,外观设计专利独占实施权的内容包括对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权、销售权和进口权。知识产权权利冲突大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同种权利之间的冲突即就同一客体依据某一知识产权单行法产生的、被多个主体享有同类知识产权的现象,如专利权与专利权、商标权与商标权、著作权与著作权之间的冲突等。(二)不同种权利之间的冲突即就相同知识产权客体受不同的知识产权单行法的调整并受之保护的多项权利之间发生的冲突。例如,一件设计精美的图案,与产品结合可能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可以获得商标权,而它本身又是著作权法上的美术作品而享有著作权。这些权利如属不同的主体享有,权利冲突势不可免。又如,依我国***通则、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而产生的商号权与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璜等制止不正当竞争方面的权利之间也可能发生冲突。(三)国内知识产权与国外知识产权的冲突由于依国内法产生的知识产权与依国际法产生的知识产权在程序、内容、标准上不一致,国内知识产权与国外知识产权可能发生冲突。特别是1992年国务i院颁行的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对一些外国人作品规定了所谓“超国民待遇”后,更加可能引发这方面的冲突。此外,如果从广义的角度看,知识产权与非知识产权如肖像权、姓名权、法人名称权的冲突,也可以纳入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的视野。专利质量是指专利权的实际***效力,包括:依法享受的保护范围适当,专利权稳定,难以被规避,侵权者难以逃脱***责任,难以被发现***保护漏洞,可阻止相同发明构思的其他实施例也成为专利,等等。在实践中经常可以发现,由于撰写者的技术背景不强,对专利***了解不够,缺乏在发明人交底方案上的再创造或专利***经验不足,而导致专利申请文件存在撰写损失,即申请文件存在的各种内在缺陷,从而导致专利的实际***效力小于期望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