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安徽君宏***咨询公司-***服务咨询
要约应在什么时候生效***咨询:要约的生效是指要约产生***效力,对发出要约的人产生拘束力。要约生效,要约人即受要约的拘束,不得撤回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的***地位。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才生效。所谓“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不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能够控制的地方(如信箱等)即为送达。即使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受要约人已经知道其内容,要约也不生效。以数据电文发出要约何时生效,如何到达,是一个问题。一般而言,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服务咨询,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1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1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知识:虚报结婚年龄结婚如何解决(一)一般规定:***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龄,***服务,以达到结婚的目的。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龄的情形。一般少报年龄发现后指出其错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而那种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同***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是***禁止的弄虚作假行为,是骗取结婚正的行为。(二)后果:《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发现婚姻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或在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正》的,应宣布该项婚姻无效,收回已骗取的《结婚正》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这就说明,有意虚报结婚年龄,用违琺手段达到结婚目的的行为,是一种违琺行为,是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的。法律咨询:网络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吗?1、一般属于要约邀请;2、如果广告中有具体和明确的条款,当然构成要约;是否是邀约,主要看这种商业广告对当事人之间签定合同是否具有实质的影响,如果具有实质的影响,那么这种商业广告就应该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是需要双方当事人遵守的。《公约》第十四条苐一款规定,******服务,在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约建议只要包括了货物品名、数量和价格三个要素,***服务***,要约即告成立。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第十六条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1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1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第十七条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十八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网络广告应该是属于要约邀请的一部分,但其实它的***效力并不强,只有消费者自己懂得去保护自己才能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服务-安徽君宏***咨询公司-***服务咨询由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服务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
姓名: 徐艳艳 先生
手机: 15178582825
业务 QQ: 1979872742
公司地址: 芜湖市镜湖区小九华商业街1号楼4楼
电话: 0553-3831789
传真: 0553-3831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