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香港请注意!香港海关刚刚公布新版商品HS编码,2019年生效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消息,香港海关发言人提醒进出口人士:2019年1月1日起,装运的进出口货物,必须按照最新修订的《香港进出口货物分类表(协调制度)》报关。温馨提醒:还有不到一个月时间,请与香港有贸易往来的企业尽快转达此消息,提醒香港关务人员在进出口清关时留意使用最新编码,避免海关处罚申报不实等问题。有关修订内容已于11月16日的香港政府宪报刊载,并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本次修订涉及7个货物项目,包括食品、化学产品、贱金属和机械。另11个货物项目涉及修改中文数量单位。这次修订采用了更恰当的分类明细及货物品名,使货物分类更切合市场最新商品。2019年版港货协制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就2019年1月1日或以后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必须按照此版本填报。而2018年或之前进出口货物递交的报关单,则须按照2018年版的港货协制填报。英文版通知:IMPORTANTNOTE:This2019editionoftheHKHSwilltakeeffectfrom1January2019.Importandexportdeclarationsforshipmentsonorafter1January2019mustbecompletedinaccordancewiththisedition.Forshipmentsof2018orbefore,the2018editionoftheHKHSshouldbeused.本次修订的部分内容内地与香港CEPA自由贸易协定CEPA是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订的一项自由贸易协议。这项安排令一系列符合CEPA原产地规则的香港产品,根据有关CEPA原产地证书输入内地时,可享有零关税优惠。香港海关负责CEPA签发来源证制度的执法工作,主要目的是维护制度的完整性。执法工作包括到申请CEPA原产地证书并在工业贸易署登记的工厂巡查、在工厂内查核CEPA货物的来源及成本,以及在各边境出口站进行突击检查和调查一些涉嫌违法行为。随着粤港澳湾区的发展未来粤港澳经济交流将更加紧密1、2018年11月28日,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率领代表团在北京与国家海关总署进行2018年度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业务联系会议。双方亦就2019-2020年度内地与香港海关合作计划达成共识。内地与香港海关将会加强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领域的合作。2、2018年11月13日,海关总署与香港海关、澳门海关签署《港珠澳大桥三地海关合作备忘录》,加强合作互助提升通关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