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一定要趁早注册,又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联系人:吴学儒手机:13848719020(微信同号)“小黄车”商标不属于“ofo小黄车”?注册被驳!又一商标血泪史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共享单车与高铁、移动***、电子商务,成为了中国的互联网上的“新四大发明”。ofo共享单车推出之时,因其车身颜色是***,比较明显,被***亲切称为“小黄车”。近段时间,“小黄车”可谓一直波折不断。“小黄车”商标被驳回近日,北京知识产权***公开开庭审理了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拜克洛克公司)诉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会(简称商评委)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2018年8月13日,因不服商评委作出的商评字【2018】第115477号《关于第22501647号“小黄车”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拜克洛克公司将商评委诉至北京知识产权***,请求***判令撤销被诉决定,并重新作出决定。根据中国商标网数据,第22501647号“小黄车”商标由拜克洛克公司于2017年01月04日申请注册,指定使用在可***的手机应用软件;时间记录装置;办公室用打卡机;衡器;量具;扬声器音箱;照相机(摄影);运载工具用自动转向装置;等第9类商品上。随后,该商标被商标局驳回,拜克洛克公司公司不服商标局的决定,继而向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2018年6月29日,商评委针对拜克洛克公司就诉争商标提起的商标驳回复审请求作出复审决定。商评委在被诉决定中认定,诉争商标与两引证商标——第17541750号“小黄车”商标、第18798383号“小黄车”商标,均为文字“小黄车”,构成近似商标(两个引证商标早在ofo提出更名之前就已经对“小黄车”的商标提出了注册申请)。据此,商评委对诉争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小编也将继续跟进。其实,早在2017年,拜克洛克公司就因为“小黄车”商标被一家公司告上***。“小黄车”诉“ofo小黄车”商标侵权因认为“ofo小黄车”***了“小黄车”的注册商标,“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数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将“ofo小黄车”的商标所有人拜克洛克公司诉至***,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停止使用“小黄车”商标,并要求索赔300万经济损失。联系人:吴学儒手机:1384871902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