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新规定办理浙江省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流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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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提供资料:1.《外省市企业进京备案登记表》1).封面页加盖企业公章。2).首页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处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3).有省驻京建管处的企业需填写各省(市)驻京建管处意见。2.***及外省市建筑企业办理来京施工备案,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进京接受约谈笔录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书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件,在京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件和法人***委托书以及企业简介。约谈时间:每周四下午2:003.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和三年内无***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6.企业***书副本复印件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施工介绍信和三年内无***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出具自企业成立之日至今无***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9.企业在京经营场所的证明,租房协议(合同)原件上传、***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上传至系统10.在***设立的企业农民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凭证原件;应在北京指定******11.劳务分包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相关凭证原件,应在北京指定******12.发包单位的发包意向文件或招标公告***邀请书原件;13.技术负责人的***复印件,在京技术负责人、在京财务负责人的***复印件及社会***证明,在京负责任人的社会***证明;14.劳务分包企业还需提交施工队长名单,以及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情况证明;施工队长名单及作业人员持证证明基本信息真实、有效,资料所反映出的信息完整一致。本公司常年办理天津市、重庆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等省市建筑企业进京施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