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咨询沈阳***律师
依据我国***的规定,对***分子的***处罚措施有很多,而***处罚措施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而无论主刑还是附加刑都可以***适用的,那么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下面由沈阳***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否正确依据***的规定,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所以罚金并不是主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罚金有哪些特征罚金是指人民***判处***分子强制其向***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具有以下特征:(一)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对***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二)按照我国***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三)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四)罚金的缴纳是在***的***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实践中,人们对罚金的强制性特征毫无疑问,但对罚金的来源及范围存在着误解,认为罚金的来源不仅是***分子本人的财产,同时也包括家庭共有财产。这无疑违背了我国***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在这方面没收财产规定的很明确。修订的***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同时又规定: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分子家属所有或应有的财产。那么作为与没收财产具有相似特征的罚金,却没有明确指出罚金的范围及来源,往往忽视了罚金这一重要特征,造成***实践中,多数被判处罚金的***分子及其家属都是以家庭共有财产来充抵罚金。当然,如果是出于家属自愿无可厚非,但多数情况是因为其不明确罚金的来源和范围,而***替***分子缴纳罚金。因此,应当正确理解罚金的定义。以上知识就是沈阳***律师对“罚金是主刑的一种是不是正确的”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的规定,罚金是附加刑的一种,所以罚金并不是主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缓刑、有期徒刑等。读者如果需要***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0年,先后被评为沈阳市“AAA诚信律师事务所”、“辽宁省***律师事务所”等荣誉。办公地点位于沈阳市府恒隆广场23楼,办公面积达3200平方米,现有律师141名,在大连、丹东、锦州、沈阳自贸区设立分所。卓政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为客户及时提供***的、***的、务实的***及商务解决方案。咨询***400-109-1349、还可以关注{卓政律师}微信公众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