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合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
为贯彻***大数据发展战略和“数字江淮”建设部署,落实合肥***财经***会***次会议精神,配合合肥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试验区建设,***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发展,促进合肥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集聚发展,我局制定《合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办法》,现发布申报通知,鼓励各园区根据要求积极申报。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及时通知相关园区根据附件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局择优推荐1-2个申报园区并出具推荐意见,于11月8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报送至合肥市数据资源局规划标准处。合肥市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合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办法***章总则***条为贯彻落实***《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及***省***《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协调发展,培育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业态、新动能,促进合肥数字经济产业高质、***、集聚发展,***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是指以产业集聚为主要特征,以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培育数字经济产业,区域边界清晰、管理科学规范、配套服务完善,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区域。第三条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主导产业方向,包括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信息安全、5G、软件及其服务业等信息技术产业,以及“互联网+”等融合性产业。第四条市数据资源局负责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认定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推荐申报,并配合市数据资源局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进行指导。第二章认定条件第五条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有关******和产业政策,符合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方向及区域功能布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二)园区边界清晰,具有相对明确的四至范围和空间布局。(三)园区产业***清晰明确,主导产业突出,有1-2个主导产业。(四)园区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较为合理规范,有***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五)园区能为入驻企业提供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第六条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分为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和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园区。分别满足下列条件:(一)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1、特色实力。产业特色突出,在数字经济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园区主导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2、集聚程度。园区有不低于2万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园区内主导产业应至少在1家骨干企业带动下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条,园区内拥有不少于10家与之相关联的企业。3、创新能力。园区内企业重视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5%。(二)数字经济产业示范类园区:在认定特色园区过程中,对其中规模效益突出、综合实力较强的园区,符合以下条件的,择优认定为示范园区。1、规模效益。具有较强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有一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园区主导产业年销售收入达到30亿元以上。2、集聚程度。园区有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入驻主导产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3、创新能力。园区内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主导产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总计不少于100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不低于5%。第三章申报材料第七条申报数字经济产业园区应提供以下材料:1、《合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申报书》。2、园区近三年产业项目清单(见申报书附件1)。3、园区入驻***(见申报书附件2)。4、财政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使用承诺书(见申报书附件3)。(注:财政资金严格按照《合肥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并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开展项目推进工作)5、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函(见申报书附件4)。6、其他需要出具的批准文件、证明材料等。第四章申报评审第八条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的基本程序:(一)申请上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部门负责***本地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的推荐申报工作,进行初步审核后,报市数据资源局,对于审核未通过的出具审核不通过情况说明并向未通过申报单位说明原因。申报部门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如实填报。原则上,各县(市)区、开发区择优推荐1-2家。(二)***评审。市数据资源局对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材料符合要求的,******评审,从基础设施、规模效益、产业集聚、创新能力、生态体系等五个方面(详见《合肥市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指标体系》)对园区进行评分,择优选出不超过6家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和1家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园区。(三)公示认定。市数据资源局结合***组意见,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审查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为数字经济产业特色园区或数字经济产业示范园区。第九条对新认定的市级数字经济产业园区给予授牌,并根据《2019年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给予资金奖励。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办法由合肥市数据资源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