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补贴100万 2018年度长丰县第二批产业政策兑现
根据《关于印发长丰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长政〔2018〕27号)及《长丰县2018年支持自主创新事后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长科〔2018〕4号)文件要求内容。长丰县咨询***:18755150022(微信同步)一、申报时间和地点1.时间:2019年10月21日-2019年10月31日(节假日顺延),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2.地点:县科技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121室)。二、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申报基本条件:适用对象为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在本县***实施***核算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基本材料:申报政策奖励的单位须符合申报条件,一是提出书面申请,从县***网站公示公告***填写条款申报表并加盖***;二是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三是提供相关必备证明材料。三、申报项目范围及材料1.《政策》第18条: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项目技术研发费用(不含设备购置费)进行单独明细核算,主营业务收入增速10%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贴,***高不超过100万元。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18年销售收入达2000万元以上,税收达100万元,当年企业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及立项批复,企业研发项目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研发项目成果证明材料,2018年专项审计报告,2017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8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所得税***申报表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能实际反应加计扣除金额),县税务局出具相关证明等。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4份,并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