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商标转让-国韬智软(在线咨询)-注销商标
商标注销费用1:核准注销经审查,注销申请符合〈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核准注销该注册商标,并书面通知申请人。2:不予核准注销经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注销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核准注销,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注册人或终止的;2)被申请商标在注册人或终止前已经申请转让;3)商标注册人或终止后,在一年之内已经办理了被申请商标的移转申请4)在申请人提交注销申请之前,已办理了被申请商标的转让、移转申请;5)其他不予核准注销的情形。公司注销商标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注销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办理注销申请。根据《商标法》第十八条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代理。注销申请现不需要交纳任何商标规费。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或部分使用商品的,注销商标注册,应提交下列文件:1:注销申请书;2:直接办理的,应附上申请人有效件复印件,以及经办人的;3;委托代理***办理的,除应上附申请人有效件复印件外,还应附上商标代理委托书;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应说明原因;5: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注销商标转让,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的书面***。商标被注销注销注册商标有以下三种不同程序(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整体注销,也可以注销部分商品或服务项目。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后,该注册商标权或该注册商标权在部分商品上的效力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二)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人已或终止一年以上的且未办理商标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将该商标注销。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的,应当提交该商标注册人或者终止的证据。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其权自该商标注册人或终止之日起终止。(三)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注销商标流程,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注销商标,在***规定的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予以注销。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经失效的事实做出的注销行为,不需要任何人的申请,该注册商标权的效力自有效期满次日起终止。注销商标转让-国韬智软(在线咨询)-注销商标由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北京国韬智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国韬智软——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春和路50号院8号楼4层427,联系人:吕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