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氡检测数量-土壤氡检测-启辰检测(查看)
放射卫生预评价、放射诊疗预评价、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业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令第52号);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评价依据: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2、《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3、《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8-2002);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GBZ/T181-2006);5、《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76-2011);6、《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GBZ179-2006);7、《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检测规范》(GB17589-2011);8、《乳腺X射影质量控制检测规范》(186-2007)。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办,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土壤氡检测数量,放射诊疗许可证注销,绿色建筑土壤氡检测,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办理部门:(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土壤氡检测,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注:因国家“放管服”政策的改革优化,目前申请办理的行政部门有变动,请以当地实际情况为准。5、新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5、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6、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8、委托申报的,土壤氡检测报告,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复印件等材料)《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第4.1.1条规定: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对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进行调查,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的,应对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进行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土壤氡检测数量-土壤氡检测-启辰检测(查看)由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江苏启辰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其它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