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许可证-格林勒斯-雨花台辐射安全许可证
***评价***防护控制效果评价?《***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机构在***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服务范围:可承担计算机断层X射线摄影装置(CT)、DR、普通X射线诊断设备、X射线摄影、CR、***X射线机等***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业务流程:业务受理→签订合同→收料→现场检测(勘察)→报告编写→质量审核→评审→报告修改→报告签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一、申请办理的流程:申请: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登陆“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将所需资料提交市环保局接件大厅,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1、受理:接件大厅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进行法定形式审查,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具体情况分别作如下处理:①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许可的,应即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②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申请;③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雨花台辐射安全许可证,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⑤申请事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局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许可申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局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1、审查:按照许可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作出审查结论。2、决定:符合条件的,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豁免审批意见;不符合条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制证:准予许可的,制作《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4、送达:办理结果:准予许可的,出具《辐射安全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根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325》第4.1.1条规定: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前应对建筑工程所在城市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进行调查,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未进行过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表面氡析出率测定的,应对建筑场地土壤中氡浓度或土壤氡析出率进行测定,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辐射安全许可证-格林勒斯-雨花台辐射安全许可证由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土壤检测,***检测,地下水检测,食品检测,辐射检测”选择江苏格林勒斯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万全路59号,多年来,格林勒斯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刘经理。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格林勒斯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