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劳务派遣流程-西青劳务派遣-汇泽博远人力资源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但不少用工单位在各种类型、各种时间长度的工作岗位上都实施了劳务派遣,甚至在其主营业务岗位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签定《劳务派遣合同》,西青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用人单位有“合同到期辞你没商量”的说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要给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新法强调了对员工的保护。以试用期规定为例,过去部分企业经常直接以员工“不合适”为由随意解雇员工,其实只是为了降低人力成本。但是《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明确了试用期的期限、**工资以及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聘试用期员工。即在不给出合理的解释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也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就东莞劳务派遣公司来说,过去为了降低人工成本,一些用工单位随意把派遣职工退回派遣单位,派遣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风险,一旦用工单位把派遣职工退回,立即视为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不***任何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在东莞劳务派遣公司过程中,西青劳务派遣,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东莞劳务派遣公司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劳务派遣过程中,虽在《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款明确了劳动力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的责、权、利,并在第九十二条中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西青劳务派遣机构,而在具体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协议时并未加以明确。部分用工单位为了规避责任,辟如出现解除劳动关系而需***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的赔付等问题时,西青劳务派遣流程,双方容易“踢皮球”,劳动者的权益容易被侵害。因此,笔者建议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协议时,“责”这一块必须得明确,要具体。如赔偿责任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还是由用工单位承担;赔付是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还是由用工单位承担责任等。这样,劳动者就不会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自己权益被“悄无声息”地侵害,打起官司又特吃力。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容易相互推诿责任。西青劳务派遣流程-西青劳务派遣-汇泽博远人力资源由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汇泽博远(天津)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在劳务输出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汇泽博远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陈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