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报废汽车回收-安徽双赢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买卖或者、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没收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节严重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没收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升级行业朝着绿色、节能、环保方向发展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一个地市一般只准设立一家回收拆解企业,造成市场竞争不充分。由于认定资质稀缺,导致一些取得认定资质的企业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技术升级改造动力不足,企业拆解设施落后,环保水平整体偏低。“非正规回收企业暗箱操作,把车上的一些可用零部件直接拆解回收,这是前几年汽车行业急需的难题之一。”“再制造零部件能保证质量吗?我的车会不会在我不知情的时候被使用了再制造零部件?”消费者不无担心。事实上,再制造不同于回用件,不是对回收的零部件进行简单的清洗、翻新,而是以旧零部件为毛坯,采用专门的工艺和技术,在原有制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新的制造,使之达到与新件同等的质量水平才会出厂。按规定,合格的再制造零部件要在产品显要位置标注“再制造”标志,进入维修领域供消费者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