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申报-湖北科谱瑞(图)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日前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是指依法对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行为提出具体要求,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条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l心,通过与有关制度的衔接融合,将分散的环境管理制度整合成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排污许可申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过程管理。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基本完成270多万家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管理。第三十七条在本规定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仍然有效。原核发***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证编码。对于其他仍在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单位应按照《国务1院办公1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1发〔2016〕81号)和本规定,向具有核发权限的***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核发***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变更的,在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印1章,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发生第二十条项变更的,核发***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变更决定,并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发生其他变更的,核发***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排污许可申报-湖北科谱瑞(图)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技术合作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