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申报-科谱瑞环境资源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政l府部门提供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第四条下列排污单位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1疗污水的企业***。(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许可申报,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变更排污许可证申请;(二)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三)排污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四)与变更排污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核发环保l部门应当对变更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变更决定的,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变更内容并加盖本行政***印1章,同时在全l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属于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款项情形的,还应当换发排污许可证正本。属于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款规定情形的,排污许可证期限仍自原证书核发之日起计算;属于本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情形的,变更后排污许可证期限自变更之日起计算。属于本办法第四十三条款项情形的,核发环保l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决定;属于本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自受理变更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变更许可决定。下列许可事项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一)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二)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三)******规定的其他许可事项。对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许可事项可只包括(一)以及(二)中的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核发***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并为此享受***或地方优惠政策的,应当将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在副本中载明。地方人1民政l府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中,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有特别要求的,应当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载明。排污许可申报-科谱瑞环境资源由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湖北武汉的技术合作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科谱瑞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
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姓名: 黄工 先生
手机: 18827662733
业务 QQ: 408916108
公司地址: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七路128号核磁波谱仪产业基地实验楼202
电话: 027-59762639
传真: 027-59762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