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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不服宅基地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对评估报告不服可以提异议,宅基地继承买卖打官司咨询,法z院可以要求评估人作出解释或补充。当事人收到补充后仍不满的,可以交费由评估人出庭接受询问。但除非有证据证明评估人没有资格或评估程序,是不能申请重新评估的,法z院仍会按评估报告判z决。相关***规定:《z高人民z法z院关于民事诉z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人民z法z院收到鉴定书后,应当及时将副本送交当事人。当事人对鉴定书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人民z法z院期间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对于当事人的异议,人民z法z院应当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人民z法z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要求鉴定人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或者补充。第三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z法z院应当根据《诉z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有异议的当事人不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的,合作建房打官司咨询,视为放弃异议。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均有异议的,分摊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第三十九条鉴定人出庭费用按照证人出庭作证费用的标准计算,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因鉴定意见不明确或者有瑕疵需要鉴定人出庭的,出庭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人民z法z院委托鉴定时已经确定鉴定人出庭费用包含在鉴定费用中的,不再通知当事人预交。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父亲名下的宅基地房***所得的安置房,子女有份吗?张静律师解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原告起诉自己有份,就必须举证证明自己有出资建房,否则无份。如下面这个案件,父亲名下的宅基地房***,安置房写了父亲的名字。其中两个儿子不服,认为自己也是家庭成员,广州黄埔区咨询,安置房自己有份,起诉确认安置房自己有份。二审认为,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驳回其请求。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XX号房屋是否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根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第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本案中,双方均确认是***了三套宅基地房才安置补偿的XX号房屋,梁父、梁某2、梁某3在二审期间补充提交的宅基地证显示,该三套宅基地房在1986年办理宅基地证时均登记在梁父名下,而且XX号房屋的房地产证亦载明该房屋的权属人为梁父,权属来源为1999年新建。根据《民事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审查双方在一不符合客观现实。而且,即使梁父使用了梁某4、梁某5应分得的***补偿款建造XX号房屋,但物权与***并不能等同,梁某4、梁某5可另案向梁父主张返还。因此,梁某4、梁某5主张XX号房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依据不足,应予驳回。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买卖协议怎么写咨询,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父亲名下的宅基地在生前已过户给儿子,还能作为遗产继承吗?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生前已过户则属于儿子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了。书节选:关于罗某塘房屋如何进行分割的问题。根据***规定,遗产是公民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时开始。根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0年8月8日出具的天河区宅基地使用权情况查询结果和村镇宅基地使用证(存根)显示,罗某塘房屋处宅基地的使用人在冼父生前已经变更为冼某4,即涉案罗某塘房屋对应的***权益应认定为冼某4的个人财产,不属本案遗产处理范围。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黄埔区咨询-合作建房协议***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广东广州,***服务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广州合拓***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广州合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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