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无效处理咨询-广州花都区咨询-农村宅基地房官司律师
广州村委会购买村民的宅基地合同有效吗?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宅基地房屋流转。本案为物权保护***,主要审查复某村委会及复某小学占有使用涉讼房屋是否具有合理依据。现复某村委会及复某小学主张系由复某村委会向黄某成购买涉讼房屋后交由复某小学使用,复某村委会为此提供了收款收据、等证据予以证明其已向黄某成、陈某***了合理对价,同时,复某村委会、复某小学及陈某均确认涉讼房屋已由复某小学实际占有使用逾二十年。陈某虽对复某村委会提供的收款收据、等不予确认,并称未收到上述款项,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反驳,另陈某自认黄某成及其早于二十多年前已知悉涉讼房屋由复某小学占有使用,但在2018年其委托律师向复某村委会寄送律师函之前,黄某成及其均未曾向复某村委会或复某小学主张过任何权利,合作建房打官司咨询,实有违常理,故法z院对复某村委会及复某小学的主张予以合理采信,复某村委会已向黄某成及陈某***了合理的对价,其与复某小学对涉讼房屋的占有使用合理有据。因此,陈某主张复某村委会及复某小学返还涉讼房屋并***占有使用费的诉请,缺乏理据,法z院不予支持。对于陈某提出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无效的主张。本院认为,复某村委会与黄某成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宅基地房屋流转,并未违反***、行政z***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所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陈某亦在庭审中自认除涉讼房屋的宅基地外,其名下还有一处宅基地,涉讼房屋转让不会导致陈某作为集体经济***成员宅基地权利的丧失。陈某关于涉讼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无效的上诉主张,理由不能成立。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买卖无效处理咨询,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宅基地房有加建,还能起诉合同有效或无效吗?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不同法官处理可能不同,有的法官会针对有证部分进行合同效,有的法官直接以房屋违建,驳回原告起诉,不进行任何处理。只能说,有风险,看运气。如下面这个案件,法官就有证部分,同村村民之间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无证部分不处理。书节选:认为,涉案房屋在1994年建设,之后于1995年领取宅基地使用权证,该证对所建设的1至5层合法性予以确认。梁卖家与梁买家均为涉案房屋所在村集体***成员,现梁买家出示《房产权转让正明书》,载梁卖家将涉案房屋其所享有的份额转让给梁买家,卢某虽对梁卖家的签名不予确认,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故对《房产权转让正明书》予以采信,并对《房产权转让正明书》中所涉及的宅基地使用证所载范围的至5层宅基地房屋使用权的转让合法性予以确认,对于《房产权转让正明书》所涉及第6至7层建筑物,因尚未有相关行政部门对该两层房屋的产权合法性的认定,故梁买家应待该两层房屋的产权合法性确定后另行主张权利,在本案中暂不予调处。关于过户登记,因涉案宅基地房屋与宅基地证载范围不一致,且梁买家未能提供证据证实相关产权登记部门可以办理宅基地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应由梁买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故对于梁买家要求办理宅基地房屋过户登记的请求不予支持,予以驳回。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在他人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地主能起诉腾房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原告的父亲在他人(邻居)的宅基地上建了房子,后邻居提起民事物权保护***,起诉原告腾房。原告转而提起行政,要求自然资源局撤销邻居名下的宅基地证,终认为原告与该证没有利害关系,没有原告主体资格,驳回原告起诉。认为,广州花都区咨询,根据《行》第二十五条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人或者其他***,有权提起。起诉人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是提起行政应当符合的法定要件之一。土地登记案件中,与涉案土地存在权属争议的***或个人,原与该颁证行为有利害关系,具有原告资格。李1、李2、李3认为被诉《房地产权证》证载的涉案房屋是其父李父生前所建设,其为涉案房屋的真正权利人,经查,涉案房屋虽为李1、李2、李3的父亲李父生前所建,但根据谭某和李父于2003年6月20日签订了《和解协议》约定,李父已将在涉案土地上所建的一切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水、电设施)归谭某所有,谭某一次性***15000元给李父作补偿款。据此,李父自此起已无权处分涉案房屋,故在《和解协议》后颁发的《房地产权证》与作为李父继承人的李1、李2、李3无***上的利害关系。综上,李1、李2、李3与被诉的颁证行为不具有利害关系,没有原告主体资格,李1、李2、李3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因案件现已受理,应裁定驳回起诉。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买卖无效处理咨询-广州花都区咨询-农村宅基地房官司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服务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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