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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租赁的商铺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承能解除合同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承可以解除合同,退回保证金,并可要求赔偿一点的装修损失。但如果签订合同时承就知道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就不能解除合同。判z决书节选:关于导致《租赁经营合同》提前解除的责任归属问题。首先,根据合同中“甲方在此对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向乙方出租的商铺设施、设备等各方面均符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合法性承诺以乙方能正常开业经营为标志”的约定,案涉商铺应当具备一般合法商铺所具有的功能,而且,协助承在商铺地址上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属商铺出的附随义务。本案中,时某公司虽主张在签订案涉合同前已经告知李某案涉商铺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但并未举证证明,应自担其责。因此,店铺租赁合同***,无法办理案涉商铺的营业执照的责任在于时某公司。其次,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进行经营是合法经营者应守之义务,在无法于经营地址上办理营业执照存在明显的***风险。而根据微信聊天记录也可证明李某早在2018年10月份即向时某公司提出协助办理营业执照,在时某公司明确答复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也提出了无法进行网络经营推广的问题,而且李某实际经营案涉商铺的时间不足两个月。鉴此,法z院认定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导致李某无法正常经营。故李某以此为由提前解除案涉合同具有合理性,时某公司对此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再次,李某作为正常理智人,在签订案涉合同前未充分调查、了解案涉商铺的情况,亦未向时某公司询问案涉商铺是否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建设工程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租客能要求减免租金吗?张静律师解答:如是承租国有房产的租户,***是有规定减免租金3个月的。如是承租私人房产的租户,虽然无相关的强制减租规定,租赁合同***律师怎么委托,反法z院也会酌情判z决减免租金一个多月。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判z决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减免一半。判z决书节选:关于租金***问题。《合同法》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厂房租赁合同***,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陈租客应当依约按月交纳租金,但因新冠疫情爆发,各商户在2月均未营业,2月及3月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且原被告协商时,租赁合同***律师,曾房东也同意减免一半的租金,但陈租客仍未依约***租金,结合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对经营造成的影响,本院酌情认定2020年2月及3月的租金减免一半,故陈租客仍应向曾房东***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的一半共计26250元(35000元/2+35000元/4)。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借z款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能索赔装修损失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一般认为对因没有***导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从而起诉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双方的过错对半分,各50%。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评估了装修现值,然后判z决出租z人赔偿一半。判z决书节选:一审法z院认为:关于装修损失。根据广州市安某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结论书》显示,涉案房屋装修现值损失为266588元。按照邱租客、杨某对涉案租赁合同无效各自承担50%的过错责任,杨某应向邱租客赔偿装修损失133294元(266588元/2)。对于杨某称有争议部分现值就是杨某原本的装修而不是邱租客在此次进场后的装修,且评估单价过高的意见,鉴于广州市安某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已对杨某上述异议出具《函复》,且该复函内容科学合理,法z院予以采纳,且杨某称有异议部分的装修实际为杨某实施并非邱租客装修,因其未提供证据证实,故法z院对杨某提出的异议不予支持。二审法z院认为:关于邱租客主张的装修损失。如上所述,因案涉房产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杨某作为案涉房屋转租z人、邱租客作为承租z人对案涉房屋属性及相应的权证均具有审慎审查的义务,双方对于合同无效具有同等过错,一审按照双方过错责任判令杨某赔偿一半装修损失并无不当。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厂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律师-厂房租赁合同***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广州合拓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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