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交通信号灯-起源和(推荐商家)
城市道路信号控制交叉口是一个由人、车、路、交通环境等子系统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三个交通特征:一是交通设施较为集中。为提高交叉口的交通安全性和运行效率,一般在此配备的交通设施都比较集中如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形信号灯等。二是时间分布不均匀。与居民上下班和学生上下学的高峰时段相适应,城市道路交通车流量大多集中于早上、中午和晚上三个时间段,交叉口内机动车、非机动车流量相应也达到更高峰,而在夜间11点至凌晨6点,车流量则较小。第三是流量大冲突点多。交叉口是交通流的咽喉和集散点。它比一般路段的交通流量要大得多,在交叉口合流和分流中极易发生交通拥堵和事故,冲突点多,对交通安全和通行能力的影响非常大。人行横道灯有两种信号:绿灯和红灯。它们的含义与十字路口的交通讯号相似。绿灯亮的时候是红绿灯,行人可以通过人行横道。当红灯亮起时,行人不能进入人行横道,但假如他们已经进入人行横道,他们可以继承通过或可能进入人行横道。停在路中心等着。交通信号灯是交通信号的重要组成部门,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交通灯由红灯(表示休止交通)、绿灯(表示答应交通)和黄灯(表示警告)组成。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灯、闪光报警信号灯、道路与铁路交叉口信号灯。交通信号灯的分类(1)按其作用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2)根据控制对象来划分,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行人应当遵守机动车信号灯的规定。交通信号灯的基本原则(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湖北交通信号灯,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4)控制机动车行车道的车道信号灯,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者红色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5)控制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的信号灯,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准许车辆、行人通行。(6)控制车辆行驶方向的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右转。(7)警示车辆、行人的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表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喷望,确认安全后通过。湖北交通信号灯-起源和(推荐商家)由武汉起源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武汉起源和科技有限公司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交通项目合作具有竞争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