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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宅基地房***分得多套安置房,家庭成员之间如何分割?张静律师解答:好是协商解决。如房屋登记在部分人名下,则可以在扣除其***的必要费用后,补偿房款给其他产权人。在安置房套数多的情况下,可以各占一套居住或使用。如部分成员霸占全部房屋不肯协商,其他成员可起诉***房屋使用费。后一招保底的,如果该安置房可买卖,也可以起诉拍卖超出居住范围的安置房,各产权人直接分售房款。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房是父母一起建的,后母亲去世,然后该房屋被***。父亲将6套安置房都给了儿子,三个女儿起诉要求确认6套安置房自己都有十六分之一的产权。审理后认为宅基地房父母各占一半份额,父亲只能处分自己那一半的份额,属于母亲那一半份额,应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终支持了女儿的诉求。并对于6套安置房如果分割进行了说明。书节选:关于蔡1、蔡2、蔡3如何实现其享有的权利问题。由于涉案四套房屋均登记于蔡4、蔡5名下,且房屋具有不可等份分割性,故对此蔡1、蔡2、蔡3、蔡父、蔡4、蔡5可进行协商,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宅基地能否继承咨询,由蔡1、蔡2、蔡3先分担该四套房屋除房屋补偿款之外的其他由蔡4、蔡5支出的款项及费用后,再由蔡4、蔡5***蔡1、蔡2、蔡3应得份额所对应的款项;同理,城镇户z口继承宅基地咨询,如蔡父、蔡7、蔡6亦要求分割张母本案所争议的遗产,亦可采取该方式。对于尚未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亦根据上述原则处理,由各继承人协议先出资办理产权登记,然后再做分割,或其他更易的方式分割。涉案的***系因遗产的分割而引起的,各当事人之间均有血缘关系,因此希望各当事都能心平气和地处理张母的遗产。但如若各方当事人确实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涉案六套房屋的析产问题,广州越秀区咨询,则可另行通过的方式予以解决。广州安置房所有权确认***中,能否起诉过户至自己名下?张静律师解答:如多套安置房的分割已经协商好,才能起诉过户至各人名下。如果还没有协商好,则只能起诉确认自己对全部安置房享有多少分之一的份额。如下面这个案件,宅基地房是父母一起建的,后母亲去世,然后该房屋被***。父亲将6套安置房都给了儿子,三个女儿起诉要求确认6套安置房自己都有十六分之一的产权。审理后认为宅基地房父母各占一半份额,父亲只能处分自己那一半的份额,属于母亲那一半份额,应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终支持了3个女儿的诉求。但因各产权人之间对无法分割尚未达成一致,故3个女儿没有起诉过户,只起诉了确认产权份额。书节选:本案中蔡1、蔡2、蔡3仅请求确认其对涉案争议的房屋享有的份额,没有请求对其所享有的份额由蔡4、蔡5名下过户至其三人名下。因此,本案仅确认蔡1、蔡2、蔡3涉案争议的房屋所享有的份额。关于过户的条件,需待六套房屋全部办理产权证,并确定其余各当事人应***给办理产权证一方当事人除补偿款之外的垫付款项及费用具体数额的情况下,方可过户。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类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房产***安置补偿合同***、安置房分割***、土地征收补偿***、租户与被***人补偿款分配***等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宅基地合建情况下,房产继承程序费用咨询,***安置房和补偿款归谁所有?张静律师解答:归卖家所有,但卖家必须补充买家的损失,补充损失时需考虑到卖家***所获得的经济权益金额。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将宅基地卖给买家后,买家建了一栋宅基地房,后该房被***。***人与卖家签了安置补充协议,但因卖家和买家之间有争议,故一直不将安置房和补偿款给到买家,需等争议解决了才给付。卖家起诉应安置补偿协议的权益归其所有,获得了支持。书节选:关于姚卖家主张确认案涉房屋的***补偿安置权益(包括***补偿和回迁安置房补偿)归其所有的问题。本案的实质是姚卖家与曾买家关于案涉房屋的***安置补偿权利归属的争议***。已发生***效力的12465号案的民事书已认定姚卖家和曾买家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书》无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但案涉房屋已于2013年4月17日被拆除,事实上已不能返还;且已发生***效力的391号案的民事判书决亦认定姚卖家与石东八社、石东九社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合法有效,据此,姚卖家有权获得其与石东八社、石东九社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项下乙方可获得的补偿安置权益。至于姚卖家依据《补偿安置协议》终可获得的补偿安置权益的范围,则应由其另循合法途径与石东八社、石东九社解决。:确认姚卖家于2012年11月28日签订的编号为穗天潭协X号的《天河区员村街石东第八、第九股份合作经济社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乙方可获得的补偿安置权益归姚卖家所有。城镇户z口继承宅基地咨询-广州合拓-广州越秀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等业务,公司拥有“合拓律师事务所”等品牌,专注于***服务等行业。,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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