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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主他人一房二卖,真买家能起诉过户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如下面这个案件,开发商他人一房二卖,第z一个买家起诉过户。法z院认为第二个买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判z决开发商与第二个买家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开发商配合第z一个买家办理过户手续。判z决书节选:法z院认为,欧某与国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国某公司至今未协助欧某办理涉案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目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与该房屋有预售登记的购房人及抵z押权存在冲突。对此,法z院认为,首先,关于涉案房屋存在预售登记的问题,结合(2009)越法刑初字第X号判z决书查明的事实,国某公司与李某虽然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办理了预售登记,但本案中并无证据显示李某曾向国某公司***首期房款,其也未实际占有房屋。虽然从白云区人z院的生效判z决书中可见第三人李某曾***了部分的按揭房款,但此并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真实有效。如第三人李某与国某公司订立的买卖合同为真实有效,其在合同订立后按约定偿还按揭贷z款,那么国某公司未按时交付房屋,白云区咨询,但无任何证据显示第三人李某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里曾向国某公司主张过权利。可见,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非真实意思表示。因此,根据《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及《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第z一款的规定,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为无效合同,因而欧某诉请要求确认国某公司与第三人李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无效,法z院予以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丈夫擅自卖房并抵z押后,妻子能起诉过户回来吗?咨询电话:18078803465,买家无法贷z款解除合同咨询,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不过要先还清***贷z款,涂销抵z押权。如下面这个案件,妻子发现丈夫擅自卖房给其弟弟,卖家不肯配合过户咨询,并过户还办理了抵z押,起诉过户回来。在妻子愿意还清***贷z款的前提下,法z院就支持了其诉求。判z决书节选:根据《物权法》第z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案中,浦某***系善意抵z押权人,庞某作为涉案房屋的原所有权人无权向浦某***主张物上请求权,其可向无权处分人即聂买家请求赔偿损失。但鉴于庞某同意代聂买家清偿涉案房屋抵z押贷z款1576669.55元(截止至2019年11月11日)并未损害善意抵z押权人即浦某***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第z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抵z押期间,抵z押人未经抵z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z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z务消灭抵z押权的除外。因抵z押而产生的***被清偿后,抵z押的房屋不存在转让的限制,现庞某主张聂卖家、聂买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诉请法z院予以支持。庞某代聂买家清偿的抵z押贷z款及相关提前还贷费用可另案向聂买家追偿。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卖二手房时,签订包销协议有什么风险?实践中,二手房卖家在卖房时将房屋委托中介公司包销的初衷是为了省时省力,但是却容易事与愿违。在委托二手房交易代理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风险:1、代理约定的期限过长。由于二手房市场价格存着不确定性,代理期限越长,房价波动的风险也会相应增加。2、代理的效果不佳。房产中介在推荐卖家签订代理时,往往会以“主推”“”等甜头进行利诱,但签订合同后,实际的销售进度如不像房产中介说得那么理想,也无法在合同期内找其他房产中介挂售。3、代理合同的权利义务不明确。代理合同大多仅约定中介公司在约定期限内以某个价格出售房屋,但对于房屋买卖交易中的其他重要事项,二手房交易程序咨询,由于缺乏买家的合意而大多未进行约定,容易引发***。建议欲出售房屋的卖家,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权衡利弊,审慎签订代理合同,尤其对于期限较长、违约责任较重的合同,更应谨慎决定。如果决定与中介机构签订了包销合同,应遵循诚实***原则,遵守合同约定,否则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z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房产确权案件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二手房交易程序咨询-白云区咨询-存量房买卖合同律师(查看)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合拓律师事务所”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广州合拓在***服务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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