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防撞护栏厂-山东兆硕护栏
企业视频展播,请点击播放视频作者:山东兆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环境管理措施1.施工现场离居民区较近时,应采取隔声措施,尽可能避开夜间施工,防止噪声。2.模板涂刷隔离剂应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钢筋和周围环境。3.凿毛清扫时,应采取降尘措施,防止扬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1.施工前桥梁外侧应搭脚手架,设工作平台,挂安全网。2.在桥梁外侧施工的工作人员应系安全带。3.施工中严禁向桥下抛掷物品。4.混凝土浇筑时的施工车辆设专人统一调度,吊车、泵车必须由持上岗证的信号工指挥。5.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我公司坐落于山东省聊城东昌府区内,是生产道路护栏,不锈钢护栏、桥梁护栏、防撞护栏厂等交通安全设施的诚信厂家。我公司现有技术人员200余人。拥有波形梁冷轧成型生产线1条热浸镀锌生产线4条热浸铝生产线1条静电喷塑墨流水线两条浸塑生产线1条,年生产防撞护栏厂10余万吨配套小件70万套。公司有检测设备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产品提供质保承诺。产品均获得交通质检中心合格证。成功的应用于各地的道路工程。我公司坚持以“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经营理念,与各界有识之士真诚合作,共同发展。1.钢筋: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复试报告单,防撞护栏厂,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钢筋进场时,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2.水泥:水泥进场应有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3.砂:砂的品种、质量应符合***现行标准《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的要求,进场后应按产地、类别、加工方法和规格等不同情况进行抽样试验合格。娄底防撞护栏厂-山东兆硕护栏由山东兆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桥梁护栏,防撞护栏,桥梁防撞护栏,不锈钢复合管护栏”选择山东兆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司位于:山东聊城高新区淮河路19号,多年来,山东兆硕护栏坚持为客户提供好的服务,联系人:刘经理。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来函,亲临指导,洽谈业务。山东兆硕护栏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桥梁护栏,桥梁防撞护栏,不锈钢桥梁护栏的厂家,欢迎来电咨询。)
山东兆硕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姓名: 刘经理 女士
手机: 19806359969
业务 QQ: 240263909
公司地址: 山东聊城高新区淮河路19号
电话: 189-63556209
传真: 189-6355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