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打存量房买卖官司律师-萝岗区咨询
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定金后即交房合理吗?张静律师解答:不合理。一般是在收齐全部房款之后才交房。如下面这个案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定金后7天内即交房,但是买家在合同签订当天就提出要解除合同,后故意不收房拖足时间,并起诉卖家逾期交房违约。终认定是买家违约。书节选: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罗买家主张谭卖家逾期交付房产构成违约,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及赔偿律师费、居间服务费损失是否成立;2.一审判令罗买家承担反诉费用是否恰当。罗买家与谭卖家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合同约定,谭卖家应在收取10万元定金7天内向罗买家交付房屋,即交房期限为2020年5月10日。但根据谭卖家所提供的双方与中介人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实罗买家一方在合同签订当天已因担心交易风险而向中介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上诉要求谭卖家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赔偿律师费、居间服务费损失,本院不予支持。至于罗买家提出的反诉费用承担问题。根据本院前述认定,案涉《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实际是因罗买家丧失履约意愿所致,一审亦已确定罗买家系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谭卖家有权选择以房屋成交价20%的标准(即530000元)要求罗买家承担违约责任,一审系在综合考量合同履行风险的情况下减免了罗买家的责任,仅判令其在没收定金范围内承责,二手房交易程序咨询,同时承担本诉及反诉费。故一审对于反诉费用的调处并无不当之处,本院予以维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卖中,违约方能起诉解除合同吗?张静律师解答:违约方虽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案涉交易已不具备继续履行的条件下,房屋买卖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也可以准许违约方通过的方式解除合同。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就认为卖家是违约方无权解除合同,二审认为既然买家已明确没钱继续买房,应同意卖家解除合同的请求。书节选:关于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应予解除还是继续履行的问题。房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价款的合同;出卖方当事人签署合同的目的是取得购房款,而买受方则是取得标的房屋所有权。本案中,陈买家以行为表明不再履行合同,庭询中也明确表示缺乏履行能力无法履行;对于案涉交易不适宜强制继续履行阐述清晰,合法有据,本院予以认可。虽陈买家作为违约方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案涉交易已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目的难以实现,一概不允许违约方通过方式解除合同,势必形成合同僵局,对双方都不利。故此,本院根据陈买家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案涉房屋买卖合同,但不影响陈买家违约责任的承担。一审驳回陈买家解除合同的诉请处理欠妥,应予纠正。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合同对付款及过户时间约定不清起争议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合同约定不清的情况下,如双方能协商一致就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不能协商一致就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定金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书节选: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涉案《房屋居间买卖合约》解除时间以及麦买家是否有权要求余卖家***违约金及中介费。对此,本院分析如下:麦买家与余卖家、创某公司所签订的《房屋居间买卖合约》虽然合法有效,但由于该合同约定麦买家以***按揭方式***楼款,双方未对首付楼款数额及付款时间、交易过户时间、中介费的计算、分担进行明确约定,且在双方履约过程中出现余卖家不一致时,各方对《房屋居间买卖合约》中上述内容未能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亦未对是否需要继续履行涉案合同达成一致,而双方直至麦买家提起本案时才就《房屋居间买卖合约》的解除达成一致,据此认定麦买家及余卖家、创某公司对此均有过错责任,并确认涉案合同于2020年4月13日解除,并驳回麦买家的全部诉请。麦买家主张余卖家就涉案房屋设立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萝岗区咨询,故余卖家应当承担全部过错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在2017年3月4日签订涉案合同后,一直未能就涉案合同履约细节达成一致,余卖家于2018年11月就涉案房屋办理登记,出售共有房屋咨询,麦买家直至提起本案亦未对此提出过异议,且该可以涂销,并不会造成该合同履行不能,麦买家该主张事实及***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部分条款没约定咨询-打存量房买卖官司律师-萝岗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广东广州,***服务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广州合拓***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广州合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姓名: 张静律师 女士
手机: 18078803465
业务 QQ: 1946897801
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电话: 020-87561363
传真: 020-87561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