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广州合拓律师-广州咨询
广州因疫情二手房卖家无法回国导致过户延迟违约吗?张静律师解答:如没有恶意,且有履行合理告知义务,则不算违约。如下面这个案件,就认定卖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书节选:本案争议焦点为:涉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冯卖家应承担的责任。本院对此评析如下:袁买家与作为冯卖家代理人的梁某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知晓涉案房屋的产权人冯卖家均在国外,应合理预见疫情可能导致交易受影响。事实上,二手房过户时间咨询,因疫情因素,冯卖家不能回国亲自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广州咨询,转而只能采用办理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他人办理过户手续,但该委托手续同样受疫情因素影响,直至2020年11月26日***委托书才到受托人梁某手上,导致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交易完毕。因疫情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按约履行,双方均应相互体谅,合理协商。冯卖家在2020年10月20日用视频方式告诉袁买家已在办理公证***委托书,且因疫情无法控制时间,怕耽误孩子入学,建议取消交易,但袁买家表示可以等待。梁某在收到***委托书后,也表示愿意继续履行涉案房屋买卖,但是袁买家自身不愿意继续购买涉案房屋,且已经另行购买房屋。综合上述因素,涉案房屋买卖终未能交易成功,一方面是因疫情因素导致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内办妥相应手续,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袁买家不愿意再购买涉案房屋,有鉴于此,判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冯卖家将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袁买家。袁买家要求冯卖家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赔偿损失,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卖***中都说对方不肯履行合同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由双方举证证明,如都无证据,则可以根据庭审时双方是否愿意继续交易的态度来认定。如下面这个案件,就认定卖家仍然愿意继续卖,买家却不愿意继续买了,认定是买家构成违约。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是房屋买卖合同***。关于交易双方何方行为构成违约导致本案***产生的问题。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虽有合同外因素产生履行障碍,但双方仍能坚持以履约为前提自力救济,至陈卖家取得***同贷书、李卖家取得***同意涂销证明时,案涉房屋买卖合同的目的具备实现条件,双方应及时、善意履行后续***房款、办理过户等义务,但陈买家在李卖家发函明确要求继续交易情况下,以行为表明不再履行,认定陈买家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陈买家要求李卖家***违约金、中介费没有事实和***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定金后即交房合理吗?张静律师解答:不合理。一般是在收齐全部房款之后才交房。如下面这个案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定金后7天内即交房,但是买家在合同签订当天就提出要解除合同,后故意不收房拖足时间,并起诉卖家逾期交房违约。终认定是买家违约。书节选: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罗买家主张谭卖家逾期交付房产构成违约,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及赔偿律师费、居间服务费损失是否成立;2.一审判令罗买家承担反诉费用是否恰当。罗买家与谭卖家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合同约定,谭卖家应在收取10万元定金7天内向罗买家交付房屋,即交房期限为2020年5月10日。但根据谭卖家所提供的双方与中介人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实罗买家一方在合同签订当天已因担心交易风险而向中介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上诉要求谭卖家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赔偿律师费、居间服务费损失,本院不予支持。至于罗买家提出的反诉费用承担问题。根据本院前述认定,案涉《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实际是因罗买家丧失履约意愿所致,一审亦已确定罗买家系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谭卖家有权选择以房屋成交价20%的标准(即530000元)要求罗买家承担违约责任,一审系在综合考量合同履行风险的情况下减免了罗买家的责任,仅判令其在没收定金范围内承责,同时承担本诉及反诉费。故一审对于反诉费用的调处并无不当之处,未成年子女房产出售咨询,本院予以维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广州合拓律师-广州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咨询-广州合拓律师-广州咨询是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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