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咨询-二手房买卖诉z讼律师-父母卖子女名下房产咨询
广州刚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几天就不卖了,违约金能减少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酌情减少。如下面这个案件,刚签订合同3天,卖家得知房屋可能被征收,就说不卖了,白云区咨询,终违约金10万(合同约定是19万)。书节选:至于姚买家要求张卖家承担190000元违约金的请求能否支持的问题。根据《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违约金为成交总价的10%,即190000元,但是综合在签订合同后的三日内,张卖家已经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涉案合同,且在2019年10月23日,张卖家、姚买家已经协商解决后续事宜,之所以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并不在于合同能否继续履行,而在于双方对违约金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综合张卖家告知不履行合同的日期,以及违约责任程度,并综合违约后各方的救济行为,酌定违约金为100000元。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家不成功,卖家房屋被查封,谁构成违约?张静律师解答:买家不成功并不当然构成违约,合同一般有约定不成功就全款交付。而卖家房屋被查封则一定无法过户。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认为双方互不赔偿,二审认为卖家购房违约,但因买家签订合同时就知道房屋内有人住,收房不容易,于是酌情降违约金从20%房款降为10%房款。书节选: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哪一方构成违约,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郑买家的申请若未能获得***批准,需要完成交易过户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当天向陈卖家付清余下全部成交价款,可能增加陈卖家的交易风险,但该问题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郑买家后续的付款及履行情况来看,该风险可以消除,父母卖子女名下房产咨询,陈卖家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因此向郑买家提出异议或要求郑买家继续履行。涉案合同未能履行的根本原因在于涉案房屋因陈卖家与其陈结仪的另案被查封。因此本案系陈卖家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所能够获得的房屋价值必然有所减损。故本院酌情调整违约金为总房款的10%,即265000元,对郑买家主张的超出部分的违约金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卖家不肯配合过户咨询,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卖房未通知权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张静律师解答:如买家代为消灭权的,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下面这个案件,就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书节选:认为,二手房过户时间咨询,关于涉案《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问题。《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期间人转让物应当通知权人,否则转让行为无效;《物权法》百九十一条亦规定期间转让物须经权人同意。上述***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确保权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但《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和《物权法》百九十一条也规定,未经通知或者未经权人同意转让物的,如受让方代为消灭权的,转让有效,即受让人通过行使涤除权涤除转让标的物上的权负担的,转让行为有效。由此可知,在权存续期间,对出卖人未通知权人出卖房屋的行为,并不当然导致买卖合同无效。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已明确涉案房屋存在等他项权利情况,并约定如该房产存在按揭,在未办妥涂销手续前,甲方仍需按时间向***偿还。该约定既保障了权人的利益,也不妨碍交易双方的利益,与前述***规定并不相悖,因此,应认定双方签订《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郭买家以涉案《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签订未通知权人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理据不充分,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白云区咨询-二手房买卖诉z讼律师-父母卖子女名下房产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等业务,公司拥有“合拓律师事务所”等品牌,专注于***服务等行业。,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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