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配合办理贷z款咨询-广州合拓(在线咨询)-花都区咨询
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对申请办理按揭的时间约定不明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可根据合同文字推定,如文字约定不明可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面这个案件,合同约定卖家需协助买家办理按揭申请,但对申请办理的时间约定不明。一审认定一个时间并卖家违约,二审改判卖家不构成违约。书节选:关于本案买卖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根据已查明事实,吴买家于2018年6月28日签署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时,明确知晓黄卖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因卖方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或因***政策原因延迟办理不动产权的,出证迟延的则顺应迟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涉案合同附件约定买卖双方须在10个工作天内备齐按揭有关资料并签署按揭有关文件,从字面上应理解为在合同签署之日起算办理按揭资料的期限,且该期限是对买卖双方的约束。综合涉案合同签订时***尚未办理的实际情况以及合同手写备注4个月内按揭等内容,构成逾期,认定不当,本院予以纠正。本院认为黄卖家不存在违约行为,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吴买家在黄卖家签署按揭资料后实际并未办理按揭,在没有履行障碍的情况下以对方违约为由主张解除合同,并在二审坚持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其解约理由不能成立,本院认为吴买家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销网签咨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花都区咨询,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卖家迟延申请还贷,买家能拒付首期款吗?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看合同约定,还要看卖家迟延申请还贷的天数,是否影响交易进行。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仅迟延申请还贷8天,买家就拒付首期款,终认定双方均构成违约,定金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书节选:认为,关于陈卖家延迟申请提前还贷,能否构成李买家不***首期款的合理理由的问题。根据中国***广州天河支行向陈卖家出具的《提前还款受理回执》载明,在陈卖家确认扣账成功后于2019年6月17日之后才能取得涉案房屋的产权文件及结清证明办理涉案房屋的涂销登记手续。李买家取得的审批通知书载明,李买家要自2019年3月28日起的90日内(即2019年6月25日前)办妥购房相关手续。上述时间对比,并未超过审批通知书的有效期间,且两者之间差距为8天左右,上述时间只是造成《中国邮政储蓄***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房屋审批通知书》存在超实现。因此,造成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导致解除的后果,买卖双方均有责任。综上,综合《房地产买卖合同》的约定,买卖双方的实际履约情况,以及买卖双方履行合同的过错程度,结合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双方违约责任相抵,买卖双方各自损失自行承担,即陈卖家将收取的50000元定金返还给李买家,至于陈卖家要求李买家***违约金168000元、***律师费25000元,以及李买家反诉要求陈卖家双倍返还定金、赔偿中介费25000元、按揭费26000元的请求,均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未成年子女房产出售咨询,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买卖***中,买家的配偶要做原告吗?张静律师解答:如买家的配偶又在任何合同上签字,就可以一起做原告。如没有,则不能做原告。书节选:认为:本案为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落款乙方为余买家,郑某作为余买家的配偶并未在上述合同上签字,虽郑某在2017年6月19日《广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上作为合同乙方签字,但刘卖家并未在该合同上签字,不能据此认定郑某为上述《房屋买卖合同》的共同乙方,《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相对方为刘卖家与余买家。郑某并非本案适格原告,为此另行制作民事裁定书,驳回郑某的起诉。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卖家不配合办理贷z款咨询,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卖家不配合办理贷z款咨询-广州合拓(在线咨询)-花都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力求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回馈社会,并欢迎广大新老客户光临惠顾,真诚合作、共创美好未来。广州合拓——您可信赖的朋友,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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