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擅自网签咨询-广州咨询-专打二手房官司律师(查看)
广州二手房合同对付款及过户时间约定不清起争议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合同约定不清的情况下,如双方能协商一致就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不能协商一致就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定金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书节选: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涉案《房屋居间买卖合约》解除时间以及麦买家是否有权要求余卖家***违约金及中介费。对此,本院分析如下:麦买家与余卖家、创某公司所签订的《房屋居间买卖合约》虽然合法有效,但由于该合同约定麦买家以***按揭方式***楼款,双方未对首付楼款数额及付款时间、交易过户时间、中介费的计算、分担进行明确约定,且在双方履约过程中出现余卖家不一致时,各方对《房屋居间买卖合约》中上述内容未能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亦未对是否需要继续履行涉案合同达成一致,而双方直至麦买家提起本案时才就《房屋居间买卖合约》的解除达成一致,据此认定麦买家及余卖家、创某公司对此均有过错责任,并确认涉案合同于2020年4月13日解除,并驳回麦买家的全部诉请。麦买家主张余卖家就涉案房屋设立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余卖家应当承担全部过错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在2017年3月4日签订涉案合同后,一直未能就涉案合同履约细节达成一致,余卖家于2018年11月就涉案房屋办理登记,麦买家直至提起本案亦未对此提出过异议,且该可以涂销,并不会造成该合同履行不能,广州咨询,麦买家该主张事实及***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买二手房后发现房屋早被查封,能要求中介赔偿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至于具体赔偿金额,由法官根据案情和中介的过错来酌情认定。如下面这个案件,网签合同与三方合同不一致咨询,由于中介未查明房屋状况,导致买家买到早就被查封的房屋,终损失了44万元房款。一审中介承担60%的责任,在264000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返还责任。二审酌情中介在14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返还责任,降低了中介的赔偿金额。书节选:本案争议焦点在于:合某公司为李买家提供中介服务的过错责任承担问题。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订立并履屋买卖合同,是目手房交易市场的主要交易模式。为促成交易双方订立合同,屋中介机构对于影响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并履行的诸如出卖人处分权、房屋权属状况、是否存在交易限制、买受人资格、交易双方是否与中介机构具有利害关系等重要事项,须尽职调查并如实披露。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居间义务,严担补充清偿责任。至于合某公司有无在李买家参与涉案房屋拍卖的竞买过程中提供协助以及李买家成功竞拍取得涉案房屋的产权,并不能当然免除合某公司所应承担的责任,中介擅自网签咨询,根据各方当事人在签订和履行涉案《房屋买卖合同》过程中的过错情况,本院酌定合某公司在14万元范围内对王卖家退赔的44万元款项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过户至第三人名下,卖家拒绝算违约吗?张静律师解答:算违约。***并未禁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家过户至第三人名下,如卖家签订合同后又拒绝过户,则构成违约。书节选:认为,关于甘卖家是否构成违约,是否需向肖买家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违约金及赔偿中介费和律师费损失的违约责任。依据双方陈述及证人证言,双方曾于2020年8月27日到房屋办理网签及过户等手续,但因肖买家要求将涉案房屋过户至其公司名下,而甘卖家则仅同意过户至肖买家本人名下,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导致双方终未能完成后续交易手续,进而引发本案。依据双方在《不动产买卖合同》中的特别约定,“卖方知悉并同意买方将该不动产产权转移登记到买方的公司名下”,故甘卖家拒绝配合将涉案房屋过户至肖买家公司名下,合同应写条款咨询,不符合双方约定,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据此,肖买家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甘卖家返还已付购房款5万元并***违约金5万元、赔偿中介费损失15000元及律师费损失2000元合法有据,对此予以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中介擅自网签咨询-广州咨询-专打二手房官司律师(查看)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从事“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张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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