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隐瞒房产信息咨询-广州咨询-专办二手房官司律师
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还要付吗?张静律师解答:要付,但可以酌情减少。一般说来,中介费包括提供房源,促成合同签订,办理网签,办理过户等几项服务,如合同解除,则后面的服务都未提供,会根据案情酌情减少中介费。如下面这个案件,一审买家全额***中介费,二审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已解除,后续中介服务未提供,故改判中介费从23万降至16万。书节选:关于合某公司是否有权向吴买家收取全部中介费用的问题。根据合同编号为:X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合某公司应当协助双方办妥产权转移登记手续、配合办理网签相关手续等。因此,合某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除提供房地产信息、***双方协商、促成买卖双方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外,合某公司还负有配合办理网签、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合某公司和吴买家已对中介报酬的总额作出约定,但对各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未予明确。本案中,合某公司已促成吴买家与卖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已完成居间合同的主要义务,且合某公司未实际提供协助办理网签、过户等合同义务并非因合某公司原因导致,但考虑到合某公司未实际提供后续的合同义务,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合某公司的服务项目和工作量,本院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在酌情扣减合某公司后续相应的合理中介活动费用后,结合合某公司的履行瑕疵,酌情判令吴买家***中介服务费16万元。一审认定合某公司已促成买卖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其作为中介人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二手房买家义务咨询,并吴买家***全部中介服务费23万元,略有不妥,本院予以纠正。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中介隐瞒房产信息咨询,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丈夫代妻子签订认购书,妻子不同意买房定金能退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买房属于重大民事行为,已超出家事代理权的范围。丈夫代妻子签订的认购书对妻子不产生***效力。如下面这个案件,就定金退还。书节选:认为,本案需要处理的是悦某公司是否应向罗买家返还10万元定金的问题。对此,本院认为应支持罗买家要求退还定金10万元的请求。分析如下:至于定金处理问题。悦某公司及罗买家均确认认购方为罗买家、邓某二人,而按涉案认购书的约定,该认购书的继续履行需要认购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付款,但基于上述分析,在罗买家与邓某不构成表见代理,且邓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购房的情况下,该认购书实际上无法得到继续履行,且悦某公司在庭审中向本院确认其司已将涉案房屋另售他人,故涉案认购书实际上已经解除,且如前分析,悦某公司与罗买家对此均存在一定过错,广州咨询,故在此情况下,应支持了罗买家有关返还定金的诉请,驳回其有关***损失的诉请。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定金后即交房合理吗?张静律师解答:不合理。一般是在收齐全部房款之后才交房。如下面这个案件,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收定金后7天内即交房,但是买家在合同签订当天就提出要解除合同,后故意不收房拖足时间,并起诉卖家逾期交房违约。终认定是买家违约。书节选:本案二审争议焦点为:1.罗买家主张谭卖家逾期交付房产构成违约,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20万元及赔偿律师费、居间服务费损失是否成立;2.一审判令罗买家承担反诉费用是否恰当。罗买家与谭卖家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合同约定,谭卖家应在收取10万元定金7天内向罗买家交付房屋,即交房期限为2020年5月10日。但根据谭卖家所提供的双方与中介人员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实罗买家一方在合同签订当天已因担心交易风险而向中介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上诉要求谭卖家承担定金双倍返还责任并赔偿律师费、居间服务费损失,本院不予支持。至于罗买家提出的反诉费用承担问题。根据本院前述认定,案涉《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实际是因罗买家丧失履约意愿所致,一审亦已确定罗买家系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谭卖家有权选择以房屋成交价20%的标准(即530000元)要求罗买家承担违约责任,一审系在综合考量合同履行风险的情况下减免了罗买家的责任,二手房卖家义务咨询,仅判令其在没收定金范围内承责,同时承担本诉及反诉费。故一审对于反诉费用的调处并无不当之处,本院予以维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中介隐瞒房产信息咨询-广州咨询-专办二手房官司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从事“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合拓律师事务所”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至上,用户至上”的原则,使广州合拓在***服务中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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