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隐瞒房产信息咨询-海珠区咨询-擅长存量房买卖案律师
广州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次日就提出解除合同,违约金能降低吗?张静律师解答:可以由根据具体案情,酌情降低违约金。如下面这个案件,卖家次日提出解除合同,将90多万违约金降为10万。书节选:关于涉案房屋交易不能的违约主体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的认定。从已查明事实可知,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是因为李卖家签订合同后,单方面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内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故李卖家应承担合同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在2020年10月31日签订,李卖家在2021年11月1日就向陈买家提出,因为没有愿意涂销,陈买家能否先付300万元解押,如果不能的话,请求和平解约,并退回了当天陈买家转账的定金25万元。一方面,李卖家并非恶意要求解约,实属对合同约定内容考虑不周导致无法履行,另一方面,买家无法办理贷z款咨询,李卖家是在合同签订后的次日就要求解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并未耽误陈买家另行购买房屋,对陈买家造成的影响很小。在陈买家未能举证证明其损失的情况下,二手房买家义务咨询,本院酌定李卖家双倍返还其已收取的5万元定金,即返还10万元。陈买家要求李卖家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和损失,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受托人连***委托书都没有就卖房构成表见代理吗?张静律师解答:由法官根据合同履行情况认定。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受托人连***委托书都未提供,但因受托人是房屋共有人,且其一次性出售多套房屋,其余房屋均成功过户,且是在开发商公司的***下进行,合同签订后卖家业主收取了房款,多年后未提出异议。终认定受托人构成表见代理,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卖家配合买家过户。书节选:本案争议焦点为:何某的处分行为是否构成无权处分,案涉买卖合同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因案涉买卖合同在本市限购之前已签订,吴买家亦已***了大部分购房款并占有使用房屋,案涉买卖合同继续履行并无障碍,故本案可判令继续履行,本院对吴买家要求过户的诉请予以支持。根据案涉买卖合同约定,吴买家尚有余款9万元需在办理过户后***,由于何某、顾某未在本案中对此提出反诉或提出主张,付款条件也未成就,何某、顾某可另案主张,本院对此不予处理。另外,案涉买卖合同约定案涉房屋过户的税、费由吴买家承担,故在办理过户时税、费均由吴买家承担。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广州二手房合同对付款及过户时间约定不清起争议怎么办?张静律师解答:合同约定不清的情况下,如双方能协商一致就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不能协商一致就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定金退还,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书节选:本案争议的焦点为:涉案《房屋居间买卖合约》解除时间以及麦买家是否有权要求余卖家***违约金及中介费。对此,本院分析如下:麦买家与余卖家、创某公司所签订的《房屋居间买卖合约》虽然合法有效,但由于该合同约定麦买家以***按揭方式***楼款,双方未对首付楼款数额及付款时间、交易过户时间、中介费的计算、分担进行明确约定,且在双方履约过程中出现余卖家不一致时,海珠区咨询,各方对《房屋居间买卖合约》中上述内容未能明确并达成一致意见,亦未对是否需要继续履行涉案合同达成一致,而双方直至麦买家提起本案时才就《房屋居间买卖合约》的解除达成一致,据此认定麦买家及余卖家、创某公司对此均有过错责任,并确认涉案合同于2020年4月13日解除,并驳回麦买家的全部诉请。麦买家主张余卖家就涉案房屋设立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故余卖家应当承担全部过错责任,但双方当事人在2017年3月4日签订涉案合同后,一直未能就涉案合同履约细节达成一致,余卖家于2018年11月就涉案房屋办理登记,麦买家直至提起本案亦未对此提出过异议,且该可以涂销,并不会造成该合同履行不能,麦买家该主张事实及***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宅基地房屋买卖***,宅基地房确权案件,各类分家析产房产确权及商铺租赁与买卖***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中介隐瞒房产信息咨询-海珠区咨询-擅长存量房买卖案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广东广州,***服务的见证者,多年来,公司贯彻执行科学管理、创新发展、诚实守信的方针,满足客户需求。在广州合拓***携全体员工热情欢迎各界人士垂询洽谈,共创广州合拓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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