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买卖***律师电话-北京京坤-滨海新区房屋产权买卖
开发商免于履行交房通知义务的格式条款无效李某向房产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房产公司应当于2018年5月20日前通知李某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到期后,房产公司迟迟未能通知李某接收房屋,买房人李某遂诉至,房屋产权买卖违约怎么办,要求房产公司交付房屋,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房产公司认为,根据双方合同的补充条款约定,交房期限届满,房屋产权买卖合同***咨询,买房人仍未收到书面收房通知的,应自行索取,房产公司认为可以不履行交房的通知义务。经审理后认为,房屋产权买卖***律师电话,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属于免除了卖方及开发商通知买房收房的义务的格式条款,属于减免出卖方责任,加重买受方责任,滨海新区房屋产权买卖,因此该条款应认定为无效。据此,开发商仍应向购房人承担交房的违约责任。9.涉案房屋登记有他人的户籍也可能影响房屋再次出售时的价值,或者房屋再次出售时涉及该事项的违约责任,因此即使买方自身没有落户的需求,也应就该事项与卖方进行协商并在合同中有所约定。出卖人也应注意交易房屋是否存在非本人或家庭登记的户籍,以及自身是否能够履行将户籍迁出的义务,从现实情况来看,该类案件中卖方往往是因为客观条件所限无法履行该义务。由于该项违约责任往往在超过一定时限后按日计算,卖方一旦未履行迁出义务,将承担较高金额的违约金。2.因为牵涉利益巨大,买卖双方矛盾激烈,无论是提高房屋价款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解除合同***违约金,双方的诉求预期差距较大,调解难度大,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仅有两成左右。3.房屋买卖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三十三条项和《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关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应按照民事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确定有管辖权的。(高院(2018)高法民申1175号)房屋产权买卖***律师电话-北京京坤-滨海新区房屋产权买卖由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提供。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拥有很好的服务与产品,不断地受到新老用户及业内人士的肯定和信任。我们公司是商盟认证会员,点击页面的商盟***图标,可以直接与我们***人员对话,愿我们今后的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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