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解除合同-威能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解除合同
动产一物多卖的处理一物多卖指的是所有权人就同一个物品先后和多人订立数份买卖合同。我们都知道,一个物品的所有权只能由一个人享有,一物多卖情况下,必然有人无法无得物品所有权。那么,在一物多卖情况下,到底谁可以x享有所有权呢?我国动产所有权的取得以交付为生效要件,即东西交付后,受让人就取得了所有权。故而在一物多卖时,已经交付的,则取得所有权。若均没有交付且合同没有无效情形的,以合同先成立为准。因一物多卖而无法基于合同取得所有权的,可以要求一物多卖人承担违约责任。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可代书代审合同,提供案件代理、***咨询等服务,期待与您合作。?要约失效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因某些原因而无效。导致要约失效主要有以下原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的,要约失效;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的,要约失效;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要约失效;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要约失效,所谓的实质性变更是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的变更,对一般事项的变更不会导致要约失效。要约失效意味着合同无法成立,解除合同协议书,但若要约人与受要约人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解除合同,可重新发出要约,协商订立合同事宜。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处理合同***,劳动解除合同,可提供合同书写、合同审核、合同***代理等多项服务,期待与您合作。如果你在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社会环境的异常变动,比如经济危机、政策调整等与自身无关的事由出现,解除合同,若继续履行合同会使本人的利益遭受损害,这时候应该怎么办?放心,合同***定了情事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规定在合同法解释的第26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这时候就可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情势变更属于属于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条款。情事变更原则不是合同直接解除的理由,当符合情势变更的事由出现时,当事人之间应重新协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向有关部门提出请求。情势变更的规定保障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劳动解除合同-威能律师事务所(在线咨询)-解除合同由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提供。陕西威能律师事务所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陕西西安的***服务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威能律师事务所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咨询,企业***顾问,***服务机构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