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南京正启田检测-ce产品认证
第十五条需要进行工厂检查的,认证机构应当委派具有***注册资格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依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进行检查。认证机构及其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应当对检查结论负责。第十六条认证机构完成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后,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认证委托起90天内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认证委托人,并说明理由。认证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认证结论负责。第十七条认证机构应当通过现场产品检测或者检查、市场产品抽样检测或者检查、能力检查等方式,产品认证流程,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和有效的跟踪检查,控制并验证获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生产企业的能力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第十八条认证机构应当对跟踪检查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归档留存,产品认证,保证认证过程和结果具有可追溯性。对于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根据相应情形作出予以暂停或者撤销认证证书的处理,并予公布。第十九条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规定,根据获证产品的安全等级、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生产企业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ce产品认证,对获证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确定合理的跟踪检查频次。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一、电线电缆(共5种)电线组件、矿用橡套软电缆、交流额定电压3kV及以下铁路机车车辆用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线电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绝缘电线电缆二、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装(共6种)耦合器(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器具)、插头插座(家用、工业用和类似用途)、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的管状熔断体、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电器附件外壳第十一条认证委托人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向认证机构提供相关技术材料。销售者、进口商作为认证委托人时,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销售者与生产者或者进口商与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委托其他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认证委托人还应当向认证机构提供委托企业与被委托企业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第十二条认证机构受理认证委托后,应当按照具体产品认证规则的规定,安排产品型式试验和工厂检查。第十三条认证委托人应当保证其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的产品一致,认证机构应当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的要求,根据产品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认证委托人送样、现场抽样或者现场封样后由认证委托人送样等抽样方式,委托经***认监委的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第十四条实验室对样品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应当确保检测结论的真实、准确,并对检测全过程作出完整记录,产品认证检测,归档留存,保证检测过程和结果的记录具有可追溯性,配合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进行有效的跟踪检查。实验室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对其作出的检测报告内容以及检测结论负责,对样品真实性有异议的,应当向认证机构说明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产品认证-南京正启田检测-ce产品认证由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技术合作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正启田检测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田经理。)
南京正启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姓名: 田经理 先生
手机: 13645171712
业务 QQ: 346031242
公司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A11幢5066室
电话: 136-45171712
传真: 136-4517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