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舟船舶(多图)-岸电设备-岸电
船舶受电系统改造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船舶新造及改装的系统解决方案。联合国内岸电生产商,以丰富的供应经验和强大的技术实力,岸电接头,可提供从码头输变电到船侧岸电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的EPC工程。岸电控制屏用于将岸电接入船舶电网,可实现不断电切换。屏上带有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表、岸电指示灯、相序指示器和同步设备等。船侧变压器应用于高压岸电系统,用于将岸侧供电电压降至船舶电压。变压器应具有***的初级和次级绕组岸电连接配电柜:将高压岸电引入船侧的接线柜,具有通断、控制和保护等功能。岸电管理办法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接船侧、岸侧,高压、低压岸电项目。2019年7月,关于《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章总则条【目的依据】为减少船舶靠港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岸电起重,保障船舶靠港安全科学使用岸电,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港口法》《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等有关***、行规的规定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及其有关活动,岸电,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管理职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及其有关活动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及其有关活动的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按职责和本办法,负责对辖区内港口经营人建设或改造码头岸电设施,国内水路经营者加装船舶受电设施,港口经营人、码头岸电经营人向船舶提供岸电等进行监督管理。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职责和本办法,负责对船舶加装受电设施、船舶靠港使用岸电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企业主体责任】码头工程项目单位、港口经营人、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者、码头岸电经营人、船舶等应当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政策标准的要求,建设岸电和受电设施,按规定供应和使用岸电,并接受负有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第五条【鼓励政策】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出台支持政策,鼓励船舶靠港使用岸电。交通运输行业的公务码头和公务船舶应当建设岸电(受电)设施并使用岸电。河北岸电科技有限公司承接岸电系统项目产品符合JTT814.2-2012《港口船舶岸基供电系统技术条件第2部分:低压上船》要求一般要求:1.工作环境条件1.1室内:-5℃~+40℃1.2室外:-20℃~+50℃1.3相对湿度:不超过95%(≤45℃时);不超过70(>45℃时)1.4运行环境:无导电或可致爆照的尘埃,无腐蚀金属或***绝缘的气体或蒸汽2.岸基供电系统2.1系统容量应能保证船舶岸基供电时预期使用的设备具备正常工作的能力2.2系统容量宜采用系列为:200,400,630,800,1250,1600,2000kVA2.3系统容量800kVA及以下的系统输出侧的低压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分段能力应不小于36kA;系统容量1600kVA及以上的系统输出侧的低压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分段能力应不小于50kA2.4岸基供电和船舶供电系统宜采用不带电切换供电方式2.5岸电系统的电压谐波成分应符合GB/T14549的规定3.岸基供电系统输入端额定输入电压为AC10kV,额定频率为50Hz;或额定输入电压为AC6kV,额定频率为50Hz;或额定输入电压为AC0.4kV,岸电设备,额定频率为50Hz4.4岸基供电系统输出端4.1额定输出电压为AC0.45kV,额定频率为60Hz;或额定输出电压为AC0.4kV,额定频率为50Hz4.2稳态额定输出电压的偏差范围±5%,暂态额定输出电压的偏差范围±20%,电压顺便相应回复时间不大于1.5s4.3稳定额定输出频率的偏差范围±5%,暂态额定输出频率的偏差范围±10%,电压顺便相应回复时间不大于5s5.计量要求岸基供电系统应设置计量装置,设置原则、计量精度应符合DL/T5202中的规定岸电-岸电设备-中舟船舶(诚信商家)由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秦皇岛中舟船舶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实力不俗,信誉可靠,在河北秦皇岛的船舶及配件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中舟船舶带着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