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三水智能化-松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避难走道、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柴油发电机室、配电室、通风空调室、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设备火灾时能够正常运行的重要场所,为此,本条对这些场所做出应设置消防备用照明的规定,其工作照明的要求是工作性质决定的。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关系到人员安全疏散和人身安全,不允许问断。因此规定工程内的消防疏散照明和消防备用照明,松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当其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投合。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1)A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8路,B型应急照明配电箱的输出回路不应超过12路;2)沿电气竖井垂直方向为不同楼层的灯具供电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急照明配电箱的每个输出回路在公共建筑中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8层,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布置图,在住宅建筑的供电范围不宜超过18层。20、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消防控制室地面上设置时,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面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设备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3)设备面盘后维修距离不宜小于1m。4)设备面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通道。2在消防控制室墙面上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备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m~1.8m;2)设备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3)设备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灯光疏散指示标识设置1.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2)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三水智能化-松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由山东三水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三水智能化-松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是山东三水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今年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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