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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商标商标异议简介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在法定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2.商标异议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关于异议人主体资格问题原《商标法》7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新法第30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虽然任何人都享有异议权,但任何人在其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必须证明其具有**上的人格即自然法人或其他**。因此,异议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有效。如自然人出示、法人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与原件内容相一致的复印件,或者提交经颁证机构证实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自然人冒用他人名义、假名、化名提出异议的,商标网,法人以因吊销等事由而无效的工农业执照、公章提出异议的,应当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商标设计,因其欠缺主体资格予以驳回,在现行**没有规定此种驳回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结案理由之一,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商标异议商标通过邮寄书件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包括异议申请书(可从网上下zai)、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2.主体资格证明;3.通过邮局以挂hao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商标局(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中国商标大楼收发室。邮编:100055)。4.通过**信汇、电汇方式付款(详见“八、商标异议规费”)。商标检索如何解决预防和避免权利发生冲突的措施1、建立统一的商号检索系统。同行业**范围内检索商号,由各级工商行政***具体执行。由于目前企业名称是由**各地各级工商行政***来核准,同行业内,虽然企业名称不允许相同或近似,但是,名称中的商号相同或近似的却很多。同时,注册商标,由于资源的不共享,其他单位或个人也很难得到**范围内相同商号企业的信息。若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相同商号的企业同时申请将商号注册为商标,是否授予其商标权及授予哪家商标权,都将是必须面临的**问题,毕竟申请前这些企业都拥有合法的名称权。因此,为从源头上防止权利冲突案件的发生,商标,建立**统一的商号检索系统是必须的。当然,为节约资源,简便办理程序,具体的检索及核准工作仍可由**各地各级工商行政***来完成,只是需要使用一个统一的商号检索系统。2.建立商标与商号交叉检索系统。在建立**统一的商号检索系统的基础之上,将其与现行商标检索系统联合起来,从而使商号与商标不再分别核准,避免相同的商号与商标的出现。商标设计-商标-三立联合(查看)由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有实力,信誉好,在陕西西安的商标转让等行业积累了大批忠诚的客户。公司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和不断的完善创新理念将促进三立联合和您携手步入辉煌,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