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联合(图)-商标
商标异议商标商标异议简介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在法定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2.商标异议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关于异议人主体资格问题原《商标法》7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新法第30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虽然任何人都享有异议权,但任何人在其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必须证明其具有**上的人格即自然法人或其他**。因此,异议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有效。如自然人出示、法人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商标转让,并提交与原件内容相一致的复印件,**商标局,或者提交经颁证机构证实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自然人冒用他人名义、假名、化名提出异议的,法人以因吊销等事由而无效的工农业执照、公章提出异议的,应当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因其欠缺主体资格予以驳回,在现行**没有规定此种驳回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结案理由之一,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商标转让简介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转让好处商标转让时间相对注册来说比较快,商标,注册商标普遍的时间为一年左右,而转让商标只需要六个月左右,而且商标的装让成功率是的,现在有的商家为了进驻天猫商城省时间,直接转让别人的商标,省时间和,第二可以减免保证金!关于被异议商标获准注册的溯及力及其救济条例第23条第三款规定:“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自该商标异议期满之日起至异议裁定生效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商标,应当给予赔偿。”本款实际上是关于被异议人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溯及力的规定,并不涉及停止使用请求权。因为,我国尚不承认商标在先使用权制度,商标一经注册获得专用权就必然能够请求他人停止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继续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本款的适用还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认定使用人的恶意?所谓恶意,是指使用人明知被异议商标的存在,仍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被异议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对于使用人是否明知由被异议人承担举证责任。比较极端的例子是,异议人在提出异议后开始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被异议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二是如何认定被异议人的损失?对此原则上可以参照新法第56条的规定,即使用人在使用期间因使用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异议人因使用人的使用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异议人为制止使用行为所**的合理费用。三立联合(图)-商标由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在商标转让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三立联合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谭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