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标-商标法-三立联合(诚信商家)
商标异议商标关于被异议商标专用权期限的起算时间原《商标法实施细则》8条第二款只规定了“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公告注册的,该商标注册公告无效”,商标注册,但对被异议商标经终局裁定获准注册的专用权期限的起算时间未作明文规定,后经商标局解释被异议商标专用权期限自原注册公告之日起计算。实际上,此种解释在法理上存在无法克服的矛盾。理由在于:注册公告一经宣告无效就自始无效并对将来无效,该注册公告不能产生任何**效果,何以解释成在异议终局裁定后原注册公告又能“起死回生”,具有**效力。令人遗憾的是,此种解释已上升到新法和条例中。新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无论立法用语如何变换,其中“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就是原注册公告之日。但条例第23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无论是“撤销公告”还是“公告无效”,其后果是注册公告的**效力终止,不能发生**效果。新**定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法,原注册公告发生**效力,条例何以“撤销原注册公告”和“重新公告”。因此,条例本款的规定在根本上是违反新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的,而且被异议商标专用权期限自原注册公告之日起计算,又何需重新公告?重新公告的目的和**效果何在?较为符合法理的解释可能是: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原注册公告效力“中止”,而非无效或者撤销后的“终止”。商标注册商标国内商标注册|Domestictrademarkregistration商标注册,是指商标所有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规定的注册条件、原则和程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商标局经过审核,商标局,准予注册的**事实。经商标局审核注册的商标,便是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的专用权,并受到**的保护。商标异议简介商标异议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在法定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制度。2.商标异议制度的理解与适用一、关于异议人主体资格问题原《商标法》7条明确规定,“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新法第30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虽然任何人都享有异议权,但任何人在其提出异议申请的同时,必须证明其具有**上的人格即自然法人或其他**。因此,异议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身份真实、合法、有效。如自然人出示、法人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与原件内容相一致的复印件,或者提交经颁证机构证实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对于自然人冒用他人名义、假名、化名提出异议的,法人以因吊销等事由而无效的工农业执照、公章提出异议的,应当不予受理;对于已经受理的,因其欠缺主体资格予以驳回,在现行**没有规定此种驳回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结案理由之一,准予被异议商标注册。商标-商标法-三立联合(诚信商家)由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四路市级颐园A座1003室。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拼博和发展,目前三立联合在商标转让中享有良好的声誉。三立联合取得商盟认证,我们的服务和管理水平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三立联合全体员工愿与各界有识之士共同发展,共创美好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