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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三立联合(在线咨询)-商标
商标撤销商标商标撤销简介注册商标撤销,是指**商标局对违反商标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作出决定或裁定,使原注册商标专用权归于消灭的程序。依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基于法定的事由,商标局可以决定或裁定撤销注册商标撤销注册商标的事由使用不当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合理使用注册的义务而其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撤销的情形。1、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其合理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且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承担注册商标的合理使用义务,商标,应当使用注册商标,商标转让,并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所有人怠于使用注册商标或者违反**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使用不当。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注册商标使用不当的撤销的事由包括:(1)商标局依职权的撤销:a、自行改变注册商标;b、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2)依申请的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c、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d、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2、注册商标使用不当被商标局作出撤销决定后的复审。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商标局,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申请复审,商标注册,由商标评审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异议商标商标异议的处理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二)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办理,***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三)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同时,注册商标的“一并转让”制度亟待完善。《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如果转让人尚有其他正在申请与转让的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的,该如何办理**没有规定。实践中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商标局要求转让人对申请中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一并转让。以**的形式对此问题给予明确的规定非常必要。此外,在商标转让实务中,商标局的工作程序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向商标局提出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无论发生何种情形均不得撤回。只能在转让被核准后,办理二次转让,即再由受让人将注册商标转让给转让人。这无形中为商标转让设置了障碍。商标注册-三立联合(在线咨询)-商标由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提供。西安三立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商标,专利,版权,项目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运营”的公司。自成立以来,我们坚持以“诚信为本,稳健经营”的方针,勇于参与市场的良性竞争,使“西安三立”品牌拥有良好口碑。我们坚持“服务为先,用户至上”的原则,使三立联合在商标转让中赢得了众的客户的信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别说明:本信息的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欢迎联系我们索取准确的资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