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芜湖纳川消防工程公司-消防系统维保
消防验收的条件有哪些呢?(1)宣布的建设项目竣工时接受消防保护的基本条件是建造和调试完成建筑物中的各种消防系统。监督单位的自查通过自查后,消防系统,才能宣布接受消防;(2)宣告接受消防的项目应由消防监督机构审查,所有审核意见应予以纠正。合格项目;(3)宣布要接受消防验收的项目应以系统为单位,机房消防系统,以确保完成系统的建设,安装和调试。系统单元中的建设,消防系统维保,安装和调试内容不得拒绝或默认;(4)宣告为消防验收的项目必须经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督和监督批准。施工单位必须书面承诺。声明的消防验收内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安装和调试。消防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相关部门有关消防产品管理的规定。消防设计和施工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规范;(5)除消防监督机构外,消防安全检查机构还应包括:施工,设计,施工,监督和产品供应单位。消防维保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2)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3)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贵单位及时更换。(4)每月使用消防宝软件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时及时清除。(5)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6)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7)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8)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贵单位处理。消防安全知识: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3、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4、禁止在具有火灾、暴炸**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可燃物。消防系统-芜湖纳川消防工程公司-消防系统维保由芜湖纳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消防系统-芜湖纳川消防工程公司-消防系统维保是芜湖纳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和信息仅供参考,如了解详情,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业务联系人:刘经理。)
芜湖纳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姓名: 刘经理 先生
手机: 18130610112
业务 QQ: 366132319
公司地址: 芜湖市弋江区服务产业外包园4号楼301室
电话: 0553-2111628
传真: 0553-2111628